兰州局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兰州局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为加强兰州局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和履行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兰州局集团公司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

二、合同签订

1. 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2. 合同应当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共同签订,并注明合同期限、地点、范围、主体、用途、条款等内容。

3. 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标准,并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

4. 合同应当经过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合同履行

1. 合同签订后,合同一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违法违约,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2. 合同一方应当履行通知、配合、协助等义务,确保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顺利进行。

3. 合同一方应当妥善保管合同,不得丢失、损毁或泄露,如有违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合同变更

1. 合同一方需要变更合同内容或条件的,应当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变更。

2. 合同一方变更合同内容或条件的,应当提交书面变更申请,经另一方审核批准后生效。

五、合同终止

1. 合同一方需要终止合同的,应当提前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终止。

2. 合同一方终止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并按照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合同终止手续。

六、其他

1. 本合同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词语、术语和标准等,应当符合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标准。

2. 本合同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合同审核、合同备案等事项,应当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3. 本合同管理办法中所涉及的合同管理部门、合同审核部门、合同备案部门等名称,应当准确无误。

兰州局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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