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辽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规范辽宁工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保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辽宁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辽宁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辽宁工会经费是指由各级工会组织使用的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工会活动、组织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辽宁省各级工会组织和职工。
第二章 经费来源
第四条 辽宁工会经费来源主要包括:
(一)工会组织的日常开支;
(二)工会组织举办活动的收入;
(三)工会组织收到的款项;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使用经费,不得乱花渐欲迷人眼,不得浪费和挥霍经费。
第三章 经费开支
第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严格按照《辽宁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经费开支,不得超越规定范围和标准进行开支。
第八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为职工提供合理的福利保障。
第九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工会活动等方面的支出,为职工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活动和体育活动。
第十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培训等方面的支出,为职工提供专业培训和职业技能提升。
第十一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疾病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支出,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第十二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家庭保障等方面的支出,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家庭保障。
第十三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支出,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职工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支出,为职工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第四章 经费监督
第十五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的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六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十七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情况的公开,使职工能够及时了解经费使用情况,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透明度。
十八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和解决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 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辽宁工会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维护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管理办法由辽宁省工会负责解释。
最后,辽宁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工会组织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工会工作的健康发展。各级工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本管理办法,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