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对公民来说,承担社会责任是实现人格尊严的重要保障。任何公民、法人都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遵守社会公德。

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任何公民、法人都不得超越法律许可的范围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公民、法人应当履行社会责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道德水平,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相关新闻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