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组织部容小晴公示

浦北县组织部容小晴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浦北县组织部研究决定,对浦北县组织部工作人员容小晴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在此期间,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书面报告的方式,向浦北县组织部反映容小晴的相关问题和意见。反映材料应当署上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情况的原因等内容。

在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反映容小晴存在问题或意见,请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书面报告的方式向浦北县组织部反映。邮件或报告的寄送地址为:浦北县组织部组织科(地址:浦北县县委大楼807室),邮寄地址为:浦北县组织部办公室(地址:浦北县县委大楼806室),电子邮件的发送地址为:浦北县组织部组织科(地址:浦北县县委大楼807室)。

公示期间,我们将认真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如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容小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对反映的问题没有进行调查核实或反映问题不实的,将给予批评教育,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公示。

浦北县组织部

2023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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