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保证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项目的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确保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科研项目的结题工作,本办法明确了科研项目结题的标准和要求。
第二条 科研项目结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科研项目应当经过科学、合理、可行的论证和评估,符合科学技术规律和法律法规要求;
(二)科研项目结题应当经过项目申请人、项目管理人员和评审专家的评审,形成明确的结题报告;
(三)科研项目结题应当符合项目管理规范和标准,保证科研项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四)科研项目结题应当符合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标准,完成相关验收和审批程序;
(五)科研项目结题应当形成详细的结题报告,包括项目进展、成果、风险、问题和建议等,并提交项目申请人和相关部门审核。
第三条 科研项目结题的方式: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完成科研项目结题的各项工作,包括提交结题报告、完成相关验收和审批程序等;
(二)项目管理人员和评审专家应当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部门应当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进行审核,并形成明确的结题报告。
第四条 科研项目结题的时间: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科研项目结题的各项工作;
(二)项目管理人员和评审专家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进行审核,并形成明确的结题报告。
第五条 科研项目结题的变更:
(一)科研项目结题前,项目申请人应当对科研项目进行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科研项目;
(二)科研项目结题前,项目管理人员和评审专家发现科研项目存在缺陷和问题的,应当提出变更建议,项目申请人应当决定是否进行变更。
第六条 科研项目结题的管理:
(一)项目申请人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管理,及时提交结题报告、完成相关验收和审批程序等;
(二)项目管理人员和评审专家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管理,及时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管理,及时审核科研项目结题报告,并形成明确的结题报告。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科研项目结题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