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提高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技术研究的应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提高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医疗技术研究的应用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二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适用于医疗技术研究机构、医院等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应当遵循科学、规范、严谨的原则,注重研究的实用性和可行性,提高研究的质量和效率,促进医疗技术的进步和发展。

第四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应当由医疗技术研究机构、医院等医疗机构的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并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实施、监测、评估等环节。

第五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应当实行项目申报、审核、评审、实施、监测、评估等环节的标准化管理,包括项目计划、预算、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

第六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包括项目计划、预算、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记录和报告,以备查用。

第七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研究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包括设备、材料、人才等方面的支持。

第八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应当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监督和评估,包括项目进展、研究成果、经济效益等方面的评估,以保障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科学技术管理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医疗技术研究的创新发展。

第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科学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医疗技术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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