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系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公示)
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公示
尊敬的各位教师、学者和科研团队成员:
根据省厅科技发展规划和项目申报要求,我厅近期拟申报一批一般科研项目,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背景
三、项目内容
四、项目期限
五、申报要求
1. 申报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学术意义和实际应用前景。
2. 申报项目应具备较高的创新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 申报项目应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贡献。
4. 申报项目应具备较高的科学性、可靠性和公正性。
五、申报程序
1. 申报项目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申报书:申报书应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2)申报表格:申报表格应包括项目申报书、项目简介、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目标、研究方法、预期成果、可行性分析等内容。
(3)电子邮件:申报项目可通过电子邮件提交。
2. 申报项目经省教育厅审核后,将给予立项资助。
3. 立项资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的研究、实验、论文写作、学术交流等支出。
4. 立项资助资金的具体资助方式和金额将在项目完成后公布。
六、其他事项
1. 各申报项目单位应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书和申报表格,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科学性、可行性和公正性负责。
2. 各申报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省教育厅的审核和资助工作。
3. 本公示期为二月初至二月底。如对申报项目有疑义,请及时向省教育厅反映。
特此公示。
省教育厅
二OO八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