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教育经费管理办法
为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保证教育事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教育经费管理办法。该办法于1988年10月1日生效,共4章170条,对教育经费的来源、用途、分配、使用方式、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一、来源
教育经费来源于国家、地方、学校和个人的捐赠、政府拨入、企业赞助、款物捐赠和利息收入等。
二、用途
教育经费的主要用途包括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体育、卫生、文化和广播影视等。
三、分配
教育经费的分配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中央教育经费的分配,地方教育委员会负责地方教育经费的分配。
四、使用方式
教育经费的使用方式主要包括学校教学、科研、体育、卫生、文化、广播影视等的支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体育场馆和设备的购置,学生资助和教师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五、监督
教育经费的监督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审计署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进行监督。
教育经费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加强了教育经费的管理,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了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该办法也为学校和个人提供了参考,以便更好地利用教育经费实现自身的教育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