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内控风险(完善内控制度,防范内控风险的措施)
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不仅是行政事业单位自我约束的有效手段,也是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重要方式。随着外部环境不断变化,内部控制方面凸显出一些矛盾,必须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才能更好的提高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水平,防范不同领域风险。
1、 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1) 内部控制意识淡薄
部分政事业单位对内控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内控就是管理制度,不需要建立内控制度体系,部分职工也对内控制度理解的不到位,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风险认识不足,认为行政事业单位不像企业那样存在各种经济风险,因而对推进内控制度建立缺乏动力。
(2) 内控制度修订完善不及时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虽然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完整,但是没有系统的纳入整个内控体系中,或者部分单位有专门的内控制度,但是没有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而不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无法适应职能职责、业务范围的变化。
(3) 缺乏内部控制监督体系
内部监督是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重要手段,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内审机构或者监督机构,单位的审计监督基本依赖于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事后监督多,内部监督少,导致内控制度不能有效发挥约束和协调功能。
2、 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议
(1) 增强内控管理意识
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内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加强内控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同时,树立全员参与的内控意识,每个人要按照自己的职责权限、范围和程序去工作,从而营造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在单位现有各项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内容全面、流程完善、权责明确、切实可行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照搬照抄、重数量轻质量、条款规定标准模糊等现象。加强对单位重要岗位和薄弱环节的控制,使单位内控制度涵盖所有业务环节,根据外部环境和职能职责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
(三)强化内部审计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内审机构或者内部监督机构,并配备单独的审计或者内部监督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通过日常监督和专门监督,提升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