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民营企业防治内部腐败,人民法院能做些什么?(法院为民营企业)

编者按

数字法院建设是司法领域实现全面数字赋能、全程预警监测、保障适法统一、提升司法质效的一场重塑性变革。2023年以来,上海法院以场景建设、数字建模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法院建设,开创审判工作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上海数字法院》专栏持续关注数字法院建设,讲述我们如何通过数字改革向“数据”要质量、向“技术”要效率、全方位赋能人民法院工作的故事。

“员工酒驾被查后,

检举其他同事侵吞公司资产”

“保险公司主管人员

竟把签好的保单卖给外人”

……

近年来,

上海法院审理了一批涉保险业、

制造业等领域的民营企业内部腐败案。

如何加强这类问题的源头治理,

助推企业内部合规治理?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建立了

上海法院“民营企业员工职务侵占、

挪用资金风险提示与反腐败机制建设”

应用场景

助力民营企业防治内部腐败,人民法院能做些什么?(法院为民营企业)

图片源自网络

企业内部发生大规模“监守自盗

“类似的犯罪行为,上海法院近年来一共宣判了百余名被告人,涉及80多件案子。”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胡健涛介绍,这类堪称“群体腐败”的案件起因是,保险公司的老员工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把自己的业绩挂在新员工名下,以此钻新员工激励政策的空子,获得更高的提成收入。

而随之形成的“保险黑产”更加令人触目惊心。

例如,2023年,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审结一批某保险公司员工职务侵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徐某某等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向某犯罪团伙提供新人业务员账号和投保人信息,由该犯罪团伙挂单,以此骗取公司的新人训练津贴、增员奖等额外奖励。

事后,涉案八十余名员工参与分赃共计1118.4万余元,相关责任人员分别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助力民营企业防治内部腐败,人民法院能做些什么?(法院为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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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保险领域,在制造领域,因仓储管理、财务审批不规范滋生的员工监守自盗案也是“重灾区”。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助理、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法官潘自强曾协助审理过一起涉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腐败案,“被告人是在酒驾被查后,主动检举同事侵吞公司资产,才揭开了这起内部腐败案的冰山一角,从案发经过来说是非常偶然的,否则该案或许还要被捂更长时间。”

“在审理该案时,我对销售经理竟在短时间内非法侵占了公司大量的货款感到难以置信。”潘自强说,在两年时间内,该公司就有五名销售经理采取类似手法侵吞公司资产。

数字化手段筛查“高危”目标

针对上述问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黄伯青认为,民营企业应对照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模式,改进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最大限度防范在职人员的刑事法律风险。

目前,已有部分行业发起了行业联盟,通过行业自治来限制这些问题的发生。那么,上海法院又该如何立足自身职能,助力企业更高效地展开内部治理呢?

为此,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报建立上海法院“民营企业员工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风险提示与反腐败机制建设”应用场景,通过排摸近年来上海法院审结的企业内部腐败案件数据,抓取被告人案发前职务、涉案单位等字段,对高频字段进行分析,梳理出重点行业、高频企业、重点岗位以及环节的腐败风险

助力民营企业防治内部腐败,人民法院能做些什么?(法院为民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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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发现一些企业在重点岗位、环节屡屡出现腐败情况,说明这些企业的内部治理不完善。”黄伯青说,对于模型筛选出的高频企业,上海法院可以有的放矢地制发司法建议,推动企业进行整改。

比如,前述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内部腐败案审结后,上海法院针对该公司内部审批不严、财务管理混乱、廉洁文化淡薄等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助力该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管理制度、风险监控制度和企业文化建设,取得了积极反馈。

形成齐抓共管的腐败治理格局

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其高管、财务、采购、销售、技术等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内部腐败犯罪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影响了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发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场景筛查情况,分析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案件呈现三个特点:涉案罪名集中,以职务侵占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为主;行为样态趋同,群体性腐败现象值得关注;经营风险集聚,销售、仓管、财务、采购等环节风险突出。

在此基础上,该院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并形成专报,报送上级法院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以“数助治理”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专报提出,要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内部合规监管制度,强化对合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重要人员的监管;要建立多层级的行业自律组织和自律规范,探索建立合规不良记录信息库;要建立政府、企业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多元主体参与的企业内部腐败问题治理机制,形成党政机关、商会、行业协会和企业齐抓共管的腐败治理格局。

“相关的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也需要更加积极地进行普法工作,引导企业构建完善的合规制度。”黄伯青表示,让更多人了解法律知识,明确法律红线和行为边界,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下一步,上海法院将继续深化数字法院建设,依托“数助治理”相关场景建设,定期梳理重点行业、高频企业、重点岗位以及环节的腐败风险,针对性地制发司法建议、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等,推动形成长效的企业内部反腐败机制;加强人民法院内部职能部门之间,以及与其他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通过系统提示预警等方式,加快推进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推动企业内部腐败行为尽早治理。

来源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高院供稿部门: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管理处

文字:夏天

编辑:丁易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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