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叔聊财税:连载260:研发费8大常见涉税风险(研发费用涉税风险点)

王叔聊财税:连载260:研发费8大常见涉税风险(研发费用涉税风险点)

一、超范围列支研发费用

(1)将不属于研发人员的员工工资在“管理费用一研究费用”科目列支,并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享受了加计扣除;

(2)将办公场所租金、汽车修理费、加油费、团建费等支出在“管理费用一研究费用”科目列支,并在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享受了加计扣除。

二、将产品常规升级作为研发活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二)下列活动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1、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3、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三、多申报研发人员工资支出

申报工资包括在研发产品时间应支付的工资,也包括非研发产品时间支付的工资,企业多申报了研发费用中研发人员的工资支出。

四、虚构研发物料消耗。

五、隐瞒试制品销售收入。

六、将生产成本支出计入研发费。

七、不能提供研发费用的立项文件。

八、虚构研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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