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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重点群体税收优惠
一、政策介绍
企业招用特定人群,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特定人群是指: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需要在人力资源系统查询符合人员)(全国企业中贫困人口占比8%–10%)
二、资助额度
对于聘用以上特定人群,可按650元/月/人给予重点人群补贴,连续三年(即合计最高退税23400元),离职也可继续享受。
以100名脱贫人口为例,按7800元/人年可减扣100人*7800=78万元,共计可按标准减扣三年,即78万/年*3=合计约234万,因有员工流动,则大致以8成计算,预计约可减扣187.2万左右(具体以实际申报和审核通过为准)
三、申报时间
全年受理
四、企业提供的资料
1.提供2020年1月份总参保人员社保清单;
2.提供2020年1月-2022年12月的新增及停交人员社保清单(请全部导出);【不要修改 里面内容 保存时候备注下企业名字就可以】
3.公司2020年-2022年三年度纳税证明;【电子档盖章】
5.是否有享受过税收优惠政策(如退伍军人退税等);【如果没有不提供就可以】6.提供2020年1月-2022年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每个月都需要导出来 保存】
五、注意事项
聘用特定人群最早可追溯至2019年1月1日,政策享受截止至2027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