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旗下APP误传上市公司退市信息,分析称有招致处罚可能(光大证券 踩雷)
视觉中国 图
又有券商APP出现问题。
5月4日晚间,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邦食品”,002124)发布公告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证券’,601788)旗下证券交易软件金阳光APP客户端,出现公司股票的停牌、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等事项均为不实信息。”
对于此次乌龙事件,光大证券相关人士5月5日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公司金阳光APP中的相关F10信息内容全部来自于第三方信息供应商。公司4月29日非交易日11:33在知悉金阳光APP中相关信息存在错误后,第一时间会同第三方信息供应商开展排查并确认,已于13:36即刻删除该错误信息。”
虽然光大证券APP出现信息错误的时间在非交易日,但市场人士分析,该事件仍可能会招致监管的处罚。
“光大证券金阳光APP涉嫌传播虚假证券信息,但因为是假期影响较小,所以可能会有行政责任,比如警示函等。”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许峰对澎湃新闻记者分析称。
截至5月5日收盘,天邦食品跌0.61%,直接受影响的前一个交易日更是下跌了6.86%。光大证券股价则是连续两天出现上行,5月4日、5日分别上涨0.92%、3.66%。
APP推送信息错误
天邦食品公告表示,近期股吧、雪球等股票社区中,出现关于光大证券旗下证券交易软件金阳光APP客户端出现“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开市起停牌”的页面信息,引发投资者关注。
“光大证券金阳光APP显示公司股票的停牌、公司可能被终止上市等事项均为不实信息。公司已于知晓上述不实信息的第一时间与光大证券有关负责人对接处理其APP界面显示错误信息事项,光大证券金阳光APP界面已删除上述不实信息。”公告进一步指出。
天邦食品股吧显示,节前不少投资者发出了“光大证券发布天邦5.4停牌退市那则消息,各大证券都没发,连天邦自己的公告都没有”的疑问。
另有投资者表示:“光大证券提示有退市风险,没亏损,怎么可能有退市风险。”
Wind资料显示,天邦食品是中国产业链齐全的农牧企业之一。公司拥有水产饲料、生物制品、生猪养殖(汉世伟)、生鲜食品(拾分味道)、工程建设(天邦开物)等业务板块。2022年,公司净利润实现4.77亿元,同比增长110.66%。
据了解,光大证券APP的乌龙,与另一家同有猪企属性、且名字仅有一字之差的“正邦”有关。
五一节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正邦”,002157)发布《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的公告》称,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于2023年5月4日停牌一天,并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5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券商APP发生“事故”并非个例
值得关注的是,近两年,发生APP“事故”的券商并非个例,且均受到证监会和当地证监局的同时关注。
例如,3月21日,东方财富证券交易软件在一个交易日内出现“两连崩”。证监会和西藏证监局随后均对该事件表示关注。
3月31日晚,西藏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下称“《决定》”)称,经查,东方财富证券在2023年3月21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信息系统升级论证测试不充分、未及时报告网络安全事件的问题。
“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东方财富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同时,责令东方财富证券对此次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并妥善处置此次事件引发的投资者诉求。” 西藏证监局表示。
3月24日,证监会在《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反馈意见》中表示:“近日,我们关注到媒体报道你公司证券交易软件无法正常登录交易,请说明此次信息安全事件的发生原因、影响以及整改情况,并进一步说明公司是否符合‘最近1年信息系统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信息安全事件’条件。”
无独有偶,去年招商证券的APP故障,也引来了证监会和深圳证监局的同时关注。
2022年3月14日,招商证券交易系统也曾出现问题,“招商证券崩了”出现在微博热搜榜上。2022年5月16日,有投资者反映称,登录招商证券PC与APP端均出现错误,无法交易。
对于招商证券2022年3月14日的网络安全事件,2022年4月1日,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招商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要求招商证券进一步加强重要信息系统建设的统筹规划。
而招商证券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令招商证券及三名责任人员收到了证监会警示函。2022年7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对招商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并发布关于对胡滔、邓曙光、陈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证监会发现招商证券在2022年5月16日的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系统设计与升级变更未经充分论证和测试,升级回退方案不完备等问题,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权责分配机制不完善。”证监会彼时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