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报名吧!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申报工作启动啦~(科普经费标准)

号外号外!2023年科学技术普及资助申报开始啦~

小蓉科,申报有些啥子要求啊?

别急,小蓉科为你一一解读~

科普基地建设资助

1.资助对象

指具备开展科普活动资源条件的在蓉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等单位,以有形的互动展品为主要依托,对潜在的科普资源进行科普化改造,经命名后向社会公众开放或依托一定数量的传播载体开展科普宣传和活动,具有广泛传播力和影响力,能够承担科技普及、宣传、培训、服务功能的科普场所。包括,场馆类科普基地、非场馆类科普基地、蓉城社区创新屋(以下简称“创新屋”)和青少年科学创新实践站(以下简称“实践站”)。

2.资助标准

对符合科普基地建设资助条件的单位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 10 万元经费资助。

3.申报要求

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具有法人主体资格,科普基地建设单位注册地和科普基地所在地应在同一区(市)县。其中:创新屋的申报主体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

01 为进一步激发青少年创新意识,培养青少年科学兴趣,提升青少年综合素质,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双减”工作的安排部署,支持拟建科普基地积极参与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

02 科普主题鲜明,科普设施及内容丰富,展示手段先进多样,科普体验及互动性强,科普场所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卫生、消防标准,保障措施完备,能够发挥向社会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和科普服务等作用。

03 重视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健全,有科普工作计划(规划),有专(兼)职工作机构,配备有稳定的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和科普讲解员,具备持续开展活动的能力。

04 科普基地建设申报条件

(1)场馆类科普基地:有固定的科普展示和活动场所,科普设施能够满足向公众开放的需要,具备一定规模的接待能力,向公众开放的科普展厅和活动场所面积一般应达到500平方米以上。

(2)非场馆类科普基地:与科普工作有关的办公场地不少于 100 平方米,具有开展科普工作所需要的资质、配套设施,相关科普传播载体等科普资源不少于3 项,具有广泛传播范围及影响力,线下面向公众的品牌科普活动不少于2 项。

(3)创新屋:应建立在我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或青少年活动中心,可用于科普活动的面积不低于100 平方米,一次性接待

能力不少于 30 人;需有专业机构组织参与运营、管理及组织策划等。

(4)实践站:依托在蓉高校科研院所、中小学校、企业、科研教育基地等建立,具有一定数量的特色及前沿科技创新资源;建立有专业的指导教师团队;可提供具有探究特色的创新实践场所不低于 2 个;每年组织指导青少年参加创新实践课题、课程和活动不少于 2 项。

4.申报材料

1.成都市科普基地建设资助申报书或成都市科普创作资助申报书。

2.附件材料:

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02

科普场所、科普资源或科普传播载体或指导教师团队及创新实践课题的图片或文字介绍;

03

已获得有关部门科教基地命名的证明文件或图片(据实提供);

04

与我市中小学签订的课后服务工作合同(协议),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文字和图片资料等(据实提供);

05

科普基地有关管理及安全制度等。

06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 3 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 份)

07

盖章签字页(封面页、承诺书页、申报审查页)(必须提供)。

科普创作资助

1.资助对象

指围绕一定科普主题,兼具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创意性等为一体的科普作品。创作类别包括,科普剧与科学实验秀的创作及推广、科普创新产品研发及推广(科普展示类互动装置、大科学装置模型等科普互动设施设备)、其他科普创作及推广等(科普图书、科普视频、电影、软件等)。

2.资助标准

对符合科普创作资助条件的单位采取后补助支持方式,给予10 万元经费资助。

3.申报要求

01 申报单位应为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且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02 作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围绕普及科技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具有较强的科学性、知识性、通俗性、艺术性、趣味性,相关知识点需具备可信任的科学来源;

03 作品符合科普需求,科普剧、科学实验秀已完成剧本创作,科普舞台剧应线下演出不低于5 场;

04 作品应具有原创性,其中科普图书在申报前应取得国际标准书号,丛书应为完成全部出版的成套作品,不接受丛书中的单册或部分作品;科普电影、视频、科普软件等作品取得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科普视频须至少达到高清制作标准,一般单个视频时长3-5分钟,电影时长 5-10 分钟,在申报前线上的推广(累计网络点击量)不低于 5 万人次;

05 作者须承诺申报的作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

06 项目承担单位须承诺将由财政资金支持取得的科普互动展品、各类科普作品等项目成果,按要求参加成都市科技活动周、科普活动月、“三下乡”等在全市范围内举行的重大群众性科普活动并参加成都市、四川省及国家相关比赛。

4.申报材料

1. 成都市科普基地建设资助申报书或成都市科普创作资助申报书。

2.附件材料:

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

02

科普作品(科普图书电子版1 份;科普影视作品的电子版 1 份及线上推广情况截图;科普剧的剧本及演出的视频;产品或软件的简介、图片及应用情况证明;科普互动设施设备等的视频、图片及文字简介等),有关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指定邮箱:cdskjjsnc@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

03

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出版物检索结果截图/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复印件/国家版权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04

获得的国家、省、市科普相关表彰或奖励的复印件(据实提供);

05

面向公众推广或应用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06

科普创作的知识产权归属相关证明材料;

07

高校毕业生科研助理岗位聘用协议、劳动合同书或三方就业协议书(据实提供,如聘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未超过3人,则需全部提供;如超过 3 人,则自主选择上传3 份)。

08

盖章签字页(封面页、承诺书页、申报审查页)(必须提供)。

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s://kjxm.cdst.chengdu.gov.cn)实行全程网上申报。

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填报

项目审核

材料报送

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7日(星期六)17:00时;

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17:00时;

政务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星期二)17:00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3年10月7日17:00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7:00

▶项目指南咨询

业务处室: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马跃洲

联系电话:61886287

▶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65575919

注意事项

1.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及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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