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之收集与整理(建设项目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的组织及职责任务,确立了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归档要求与项目档案管理的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

1.收集

1.1 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形式和体的项目文件均应收集齐全。

1.2 建设单位应依据附录 B的表 B.1,结合项日建设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模式等特征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1.3 项目文件在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收集,并实行预立卷制度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之收集与整理(建设项目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2整理

2.1 项目文件应由文件形成单位或部门进行整理。整理工作包括项目文件价值鉴定、分类、组卷、排列、编目、装订等内容。

2.2 项目文件整理应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便于保管和利用。

2.3 项目文件应依据归档范围进行鉴定,确定其是否归档。

2.4 项目文件应按照形成阶段、专业、内容等特征进行分类。

2.5 项目文件组卷。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文件按事由结合时间顺序组卷,其中招标投标、合同文件按招标的标段、合同组卷,勘察设计文件按阶段、专业组卷;施工技术文件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信息系统开发文件按应用系统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系统、台套组卷;监理(监造)文件按监理(监浩)的合同标段、事由结合文种组卷:科研项目文件按科研项目(课题)组卷:生产准备、试运行、竣工验收文件按工程阶段、事由结合时间顺序组卷。

卷内文件一般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复文在前,来文在后;文字在前,图样在后。

2.6 项目案卷排列。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管理性文件按主题、事由排列;施工文件按综合管理、施工技术支撑、施工(安装)记录、检测试验、评定验收排列;信息系统开发文件按需求、设计、实施、测试、运行、验收排列;设备文件按质量证明、开箱验收、随机文件、安装调试、检测试验和运行维修排列;监理(监造)文件按依据性、工作性文件顺序排列;科研项目文件按开题、方案论证、研究实验、阶段成果、结题验收排列;生产准备、试运行、竣工验收文件按主题、事由排列。

2.7 案卷编目、案卷装订、卷盒、表格规格及制成材料应符合GB/T 11822 的规定。采用整卷装订的案卷,应对卷内文件连续编页号。

2.8纸质照片的整理应符合GB/T 11821的规定;数码照片可参照DA/T50的规定。

2.9录音带、录像带等磁性载体文件的整理应符合 DA/T15 的规定。(由于标准范文多,这里就不详细解说了,大家可自行到网络中参考!)

2.10实物档案依据分类方案按件进行整理。芯样的整理应符合行业规范规定。

3归档

3.1 项目文件应及时归档。前期文件在相关工作结束时归档;管理性文件宜按年度归档,同一事由产生的跨年度文件应在办结年度归档:施工文件应在项目完工验收后归档,建设周期长的项目可分阶段或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归档;信息系统开发文件应在系统验收后归档;监理(监造)文件应在监理(监造)的项目完工验收后归档;科研项目文件应在结题验收后归档;生产准备、试运行文件应在试运行结束时归档;竣工验收文件在验收通过后归档。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之收集与整理(建设项目档案整理的基本要求)

3.2 施工文件组卷完毕经施工单位自查后(实行总承包的项目,分包单位应先提交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查),依次由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审查;信息系统文件组卷完毕后提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信息化管理部门、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审查:监理文件和第三方检测文件组卷完毕并自查后,依次由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和档案管理机构进行审查。每个审查环节均应形成记录和整改闭环。

3.3建设单位各部门形成的文件组卷完毕,经部门负责人审查合格后,提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3.4 归档单位(部门)应按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要求,编制交接清(含交接手续档案数量、案卷目录),双方清点无误后交接归档。


以上文章就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收集与整理的全部内容,文章参考国家档案局官网,原文章:《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A/T 28-2018如有侵权请联系随时进行删除,原文链接如下:https://www.saac.gov.cn/daj/hybz/201809/949e32fbbfa74b95b6dfc7116c29bb2d/files/532110549b9b4863a6270674e6b91f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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