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痛风产品借名推销,华南植物园声明:为虚假宣传,谨防受骗(华南植物园药用植物)
治痛风的产品有华南植物园等一众研究机构“背书”?相关单位发声否认!12月11日,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声明称,广东中科智界生物科技集团盗用华南植物园名称,进行虚假宣传。
官方声明表示,近日发现有单位盗用华南植物园名称,通过网络宣传等方式,为其产品或服务项目进行虚假宣传,“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误导、欺骗了社会公众及广大消费者”,而且侵犯了华南植物园的“名称权、名誉权和知识产权等各项权利”。
中科院华南植物园的官方声明。
多家科研单位联合研发痛风产品?
华南植物园:并无“药用植物技术协同中心”
此次涉事的企业名为广东中科智界生物科技集团。南都记者通过天眼查平台搜索得知,广东中科智界生物科技集团是一家注册在深圳市南山区的企业,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人代表为吴放。该公司的许可经营项目包括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等。
该公司的官网显示,其网站主推一款名为“益圣棠”的痛风系列产品。公司网站对产品的介绍中,表示是“针对痛风和高尿酸血症联合研发的药食同源生物技术产品”,且产品为依托包括中国科学院华南植物园药用植物技术协同中心在内的多家科研单位联合研发。
广东中科智界生物科技集团官网上显示的产品介绍。
记者尝试拨打官网上的咨询热线进行求证,但该热线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而拨打在天眼查上公开披露的手机电话号码,同样是无人接听。
而在华南植物园官网,南都记者并未查到“药用植物技术协同中心”的相关信息,同时记者咨询华南植物园相关人士后了解到,园内并没有“药用植物技术协同中心”这一机构。
截至记者发稿时,广东中科智界生物科技集团网站的相关宣传字样仍然存在。
律师:该公司行为涉嫌侵犯名称权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
华南植物园在声明当中提到,“我园与广东中科智界生物科技集团没有任何业务往来,更没有合作研发其旗下益圣棠品牌痛风系列产品”,并要求相关单位停止侵权行为,华南植物园保留对侵权行为人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的权利。
那么,这种疑似“借名推销”的行为可能会带来哪些法律后果?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廖建勋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广东中科智界生物科技集团的行为涉嫌侵犯了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名称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而在行政责任方面,廖建勋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明确规定,禁止擅自使用他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以及实施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侵权者利用被侵权者的社会影响力,误导消费者以为其商品与被侵权者存在特定联系,从而提高自身商品的市场竞争力。”廖建勋表示,该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也违反了《广告法》的规定,不仅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背离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基本的商业道德,同时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这种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南都广州新闻部出品
采写:南都记者 陈卓睿 实习生 阮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