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细则(马鞍山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马鞍山市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为规范马鞍山市科研项目管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马鞍山市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实施和评价等管理工作。

二、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

(2)具有科研项目申报所需的科研条件、人员和经费;

(3)具有合法的科研项目申报资料和信用记录。

2.申报程序

(1)填写项目申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申报单位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申报书;

(3)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并提出申报建议;

(4)申报单位根据审核建议,制定项目计划,并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计划书;

(5)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计划书进行评审,并提出项目资助建议;

(6)申报单位根据评审结果,选择资助项目,并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资助申请;

(7)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资助建议;

(8)申报单位根据审核结果,获得项目资助。

三、项目评审

1.评审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

(2)具有科研项目申报所需的科研条件、人员和经费;

(3)具有合法的科研项目申报资料和信用记录。

2.评审程序

(1)填写项目评审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申报单位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评审书;

(3)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评审书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申报单位根据评审意见,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5)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

(6)申报单位根据评审结果,选择资助项目,并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资助申请;

(7)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资助申请进行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

(8)申报单位根据评审结果,获得项目资助。

四、项目实施

1.实施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

(2)具有科研项目申报所需的科研条件、人员和经费;

(3)具有合法的科研项目申报资料和信用记录。

2.实施程序

(1)填写项目实施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申报单位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实施书;

(3)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实施书进行审核,并提出实施建议;

(4)申报单位根据实施建议,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实施方案;

(5)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提出资助建议;

(6)申报单位根据审核结果,选择资助项目,并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资助申请;

(7)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资助申请进行审核,并提出资助建议;

(8)申报单位根据审核结果,获得项目资助。

五、项目评价

1.评价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

(2)具有科研项目申报所需的科研条件、人员和经费;

(3)具有合法的科研项目申报资料和信用记录。

2.评价程序

(1)填写项目评价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由申报单位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评价书;

(3)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评价书进行评审,并提出评价建议;

(4)申报单位根据评价建议,制定项目绩效评估方案,并向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提交项目绩效评估方案;

(5)马鞍山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对项目绩效评估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资助建议;

(6)申报单位根据评审结果,获得项目资助。

六、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

(3)项目资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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