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2020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发布的《关于2021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31号),本年度省教育厅一般项目开始申报。请申报老师于9月1日前将电子版申请书 评审表上传系统,并发送至邮箱

一、项目限额数和经费资助额度

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指标为24项,学校将以审核通过的申报数比例来分配理工农医类和人文社科类立项指标。在资助额度上,理工类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3年。

二、申报要求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重点支持与互联网 、生命健康、新材料三大高地建设,以及我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等项目,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研究需突出科学精神、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资助高校副教授(或相应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的青年教师(1976年7月1日之后出生)。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一般应组成课题组,建有合理的梯队。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的通知(2020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

(1)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者;

(2)正在主持承担省教育厅各类别科研项目者;

(3)已获批两项及以上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者;

(4)所主持的各类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终止后三年期限内的;

(5)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

三、申报方式

1.申报者认真填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附件1),并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网址:www.ky.zjedu.gov.cn)。学院新注册用户请在注册完成后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及时审核通过,机关新注册用户的开通请与人文社科处联系。各学院登陆网络申报平台,将审核后同意推荐申报的项目上传到学校。

2.申报者提交的书面申报材料必须与上传至“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的项目保持一致。

四、申报材料

1.提交《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版(系统中也同时上传),文件名以“项目负责人姓名 申报书”命名,待立项后提交一份学院盖章的纸质版申报书。

2.提交《专家评审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名请以申报项目名称命名。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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