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内控|加油卡套现形式及适用法律制度(加油卡套现违反什么)
基本案例
1.加油站集体套现。
某分公司通过后台监控,发现某加油站存在加油卡套现行为。 该公司在检查中发现, 站长张某(化名,下同)利用其它单位的加油卡,带头并串通员工在站套现套票,收受好处,情节严重。油站员工配合站长套现,并在现场还为其它单位套现。公司处理结果:该站站长及涉事员工予以开除处理,并扣罚绩效。
2.利用客户留存加油卡套现。
某加油站站长彭某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获取一张客户留存在油站的加油卡,通过加油方式套现卡内的充值金额,把卡给司机自行加油,将套现出来的现金部分给司机作为提成,剩下的由其本人占有。该公司检查发现后报案。彭某某被检方以职务侵占罪逮捕。
3.虚假办理油卡窃取客户账户余额套现。
某分公司充值网点员工关某某,利用熟悉办卡以及套现的流程,制作虚假手续,办理新的加油IC卡,将客户账户余额进行套现。该公司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经过审理,关某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与加油卡套现相关的法律及制度
法律法规
1.侵占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公司制度
例如:根据《中国石化加油站现场管理禁令(试行)》相关条款(石化股份销零〔2011〕158号):严禁利用加油卡套取现金、套取便利店商品、套取积分奖品。加油站出现违反该禁令行为的,解除当事人劳动合同或辞退,撤销站长职务;如站长参与违反禁令行为,解除站长劳动合同或辞退;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来源:中石化江苏苏州石油分公司 原题目|头条】“身边的案例”系列廉洁教育–加油卡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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