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范本)_1
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并能迅速处理,确保和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涉及到的产品,包括:外购产品、外协产品、自制品和最终产品中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第三条 管理原则
公司确保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预期使用,确认交付的方法和规定程序。
第二章 不合格品控制
第四条 不合格品控制中的术语和定义
不合格品—未满足明示、通常隐含的或必须履行的需求或期望
纠正措施—为消除已发现的不合格品或其它不期望的情况的原因所采取的措施
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降级——为使不合格品符合不同于原有的要求而对其等级的改变
报废——为避免不合格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采取的措施
让步——对使用或放行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的许可。
第五条 不合格品控制的职责划分
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确定不合格品,对不合格品评审和处理
制造部负责对发现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进行标志、记录、隔离,并参与评审
供应部负责采购产品不合格的标志、记录、隔离,并参与评审
各有关责任部门负责对严重不合格品的评审和让步接收的会签
技术副总经理代表公司负责重大不合格品的评审和让步接收的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重大不合格品评审结果处置的批准。
第六条 不合格品的分类
1、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品,可列为轻微不合格品:
外购物资由于外观、包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生产过程检验过程中出现个别(数量很少)的不合格品情况
2、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品,可列为一般不合格品:
同一供方提供的同一型号、规格的外购物质单独批次不合格情况
生产过程同一工序出现连续的同一质量问题
同一质量问题的连续退赔
3、在下列情况下的不合格品,可列为重大不合格品:
同一供方同一外购物质进货检验中出现连续批次不合格情况
同一产品出现批次(数量大、性质严重)不合格情况
装箱缺数或错发漏发,同一批规格产品(数量较大)同一质量原因退货、退赔。
第七条 不合格品的确认标志、记录和隔离
(一)自制不合格品的处理:依据产品技术要求、检验规范,在生产进行检验和试验时,对发现不合格品要进行确认。经确认的不合格品,应加以标识,进行隔离,并填写不合格项目报告单或质量信息反馈单,并做好记录。
(二)外购不合格品的处理:外购不合格品由理化室理化员确认理化指标,仓管员确认实物数量,物质部进行标志、记录和隔离。
(三)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生产工人进行标识、隔离。
(四)成品的检验和试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由品管部负责确认标识、隔离、记录
(五)已交付或成品库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统一由品管部负责进行标识、隔离、记录。
(六)凡已确认不合格品不得任意放行,质检员及相关部门填写不合格品报告单,并上报品管部。
第八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品管部按“不合格品报告单”根据不合格品的程度和性质,划分不合格类别。1、对轻微不合格品授权质检员提出评审和处置意见,经批准后执行
2、对一般不合格品,由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品管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
3、对重大不合格品由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品管部审核上报技术副总经理。技术副总经理组织制造部、技术部、品管部、责任部门参加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后,提出处置意见。
第九条 不合格品的处置
1、品管部组织不合格品的处置,有以下几种方法:
1) 进行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2) 让步接收或降级处理
3) 拒收或报废
2、经返工的产品应再次进行检验,经确认后允许做出处置意见。
3、对经过采取有效措施后,不影响产品质量的不合格品,可让步处置,包括让步使用或是降级处理,但需要:
1) 由制造部填报让步申请单,经品管部报技术副总经理批准实施
2) 让步权限于商定的时间和不合格品的批次内,对批准的不合格品的使用和执行,要做好批准的让步记录
4、对报废的不合格品应采取措施,将废品放入废品区,防止其逾期使用,应做好标志和隔离
5、对采购的不合格品,经品管部确认后,由供应部负责拒收或退货处理,并与供方取得联系。
第十条 纠正措施
1、 当出现不合格品时,品管部应认真做好记录,负责组织班组防止不合格品的再次发生。对于已有明确的纠正措施或是操作工作不按工艺工艺卡执行的,质检人员在现场指出后操作人员不改的,可直接出具处罚单,并报工段长、产品线经理;而对于非常见质量缺陷并需对原因进行深入挖掘的,由品管部首先出具临时解决措施,并负责组织技术部、制造部对缺陷产生的原因及长期的纠正措施进行讨论定稿,需要修订工艺卡的由技术部负责相关工作,并下发执行。
2、 对出现一般或是重大不合格时,品管部应视具体情况及时向责任部门发出“纠正措施要求表”,负责监督责任部门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品管部跟踪验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再次出现。
3、 交付后的产品发现不合格品时,品管部根据不合格品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换、退货等,并组织实施。
4、 纠正措施的原因分析主要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进行:
a) 操作人员技术不熟悉,缺乏必要的培训
b) 工作机具选择不当,不能满足要求
c) 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不合格
d) 工作过程不适当,技术交底不详细
e) 工作环境不适宜
f) 使用的测量试验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是否达到规定的精度等级
第十一条 不合格品控制的有效性评价和改进
1、不合格品控制过程应确定监视点和测量点
2、不合格品评审阶段应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计划并实施
3、对重大不合格品的处置过程,应成为新的监视点
4、对不合格品的检验、测量和试验,在一段时期应成为过程的重要测量点,严格加以控制。
5、品管部应定期在技术副总经理的主持下召开质量分析会议,及时开展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有效性分析。
第三章 报告与记录
第十二条 报告与记录
1) 不合格品报告单
2) 让步申请单
3) 检验结果通知单
4) 纠正措施要求表
5) 质量信息反馈单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公司企管部。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