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财政局:强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推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再提升”

为进一步规范履约验收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效率,保障政府采购合同资金及时支付,保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持续优化采购领域营商环境桐柏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和履约验收的指导办法》,对政府采购程序以及合同履约时限进行了规范要求。

合同签订“效率化”。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在线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检查工作要求,建立合同签订和备案情况通报制度,督促采购人加快实施进度。

合同履约验收“规范化”。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和验收流程,明确要求采购人应及时组织对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情况进行履约验收,并在履约验收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及时发布验收结果。制定县级履约验收范本,细化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主要验收内容,客观反映货物交付、服务完成和工程竣工情况,强化验收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合同资金支付“公开化”。采购人应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南阳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备案。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通过网站、报刊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2023年以来,桐柏县开展政府采购项目258个,公开发布中标成交公告246条,政府采购合同364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率为100%。下一步,桐柏县财政局将持续贯彻落实最新政策要求,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机制,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通讯员:李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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