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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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作为公司人事档案的重要部分,即涉及到劳资双方的权益,又是涉及到劳动争议处理时候的关键证据,因此,最好依据劳动合同法,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在劳动合同的管理过程中,做好以下几点,可以避免绝大多数劳动合同纠纷,保障公司和劳动者的权益。
1、新入职人员,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终止时间最好保持一致。
劳动法规定,自建立用工关系之日起,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如果已经开始用工,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将触及法律责任,第二个月至第十二个月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满一年后,单位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单位不同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签订之日起支付双倍工资。
这一点在劳动纠纷处理中,基本属于无争议条款,无论任何情况,只要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基本过错方都在单位。所以,作为劳动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把好第一关,入职就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终止时间最好保持一致,可以统一到年中或者年末,方便统一续签和管理。
2、合同到期人员,到期前与部门确定是否继续续签,在到期一个月内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根据合同约定,到期即终止,通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支付赔偿金,正式离职即可。如果合同到期需要续签,延续重新建立劳动合同,从合同到期第一天,视为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一个月内续签,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3、连续签订过两次合同的人员,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类。
一般签订合同之时为避免合同期限过短,造成不合适员工过早拿到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设立第一次合同签订三年,第二次签订五年。
当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或累计司龄达到10年,员工需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4、合同一式两份,签署后找领导审批盖章,双方各一份,存档;员工领取合同,做领取登记。
合同签订完成,一定要给一份给员工,不给员工合同,员工可至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因此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许多公司以不给劳动合同给员工,以为可以避免仲裁或者风险,其实是错误的,员工在遇到这种情况下,可以申诉未签订合同或已签订未收到合同,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
5、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根据解除情形,办理解除手续,做好离职管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审批支付;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在劳动法中有7条,涉及到公司、员工双方,常见分公司方解除和员工方解除。
公司方解除:协商解除、无过失辞退、裁员、合同期满、退休、破产吊销,需支付赔偿金;员工过失辞退,无赔偿金。
员工方解除:单位违法员工可随时提出解除,需支付赔偿金;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提出解除,因死亡、失踪等解除,无赔偿金。
6、合同的变更手续办理,合同台账编号、管理。
公司合并分立,组织架构、管理人员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不需要变更合同,但如果派遣到分公司,属于总分公司,不需要变更合同,派遣到子公司,视情况变更合同,如果不是必须,可以采取调派,改变岗位,不改变劳动关系。
如果字母公司或总分公司存在异地情况,工作地点、社保等需要变更,需要提前与员工协商。
如果存在异地医疗和工伤的情况,医疗需办理异地使用手续,工伤需在社保缴纳地办理。
7、相关制度体系
劳动合同的管理是一个体系话的事情,除开参照劳动合同法执行,最好建立公司自身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将流程和事项固话下来,按照流程处理,避免过程中产生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