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坚持“四个聚焦” 纵深推进农村药品安全整治(农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来源: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_省局动态】
为拓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强化农村地区药品安全监管,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今年以来,省药品监管局因地制宜、持续攻坚,纵深推进农村药品安全整治,集中整顿和规范农村药品市场秩序,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一、聚焦薄弱环节,全力排查风险隐患。省药品监管局将农村药品安全整治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列入民生项目扎实推进。以各乡镇驻地和村,县城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周边,各类工业园区、移民安置点为重点区域,以单体药店、民营医疗机构、生活美容机构、理疗馆、集贸市场、中药材交易市场为重点对象,重点排查整治无证经营药品,网络非法销售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械产品,购进使用未经注册、备案或者假冒药械妆产品,向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药品,销售使用过期药械妆产品等行为,重点打击藏匿在农村、城乡接合部以特效药、祖传药、民族药等形式制假售假行为,组织各地对重点区域“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网络化全覆盖排查,摸清行业底数,排查治理风险,整顿市场秩序,累计检查2.5万家次,责令整改2016家,形成问题台账2602条,立案调查1013件。采取不打招呼、直奔现场方式,对全省46个县(市、区)农村药品安全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各级监管部门履职担当。
二、聚焦案件查办,有力震慑违法犯罪。加强12315平台线索管理,定期发布信息月报、季度分析报告,加大对基层投诉举报线索的跟踪督导,延伸拓宽案源渠道,提升核查处置质效。针对群众关注的中药饮片质量风险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小诊所、单体药店、批发企业中药饮片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存在非法分装或加工、价格是否异常等情形,对易掺杂使假、以伪充真、染色增重、硫熏的重点品种进行抽检,分析潜在风险,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与公安、卫健、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全省累计查处案件1736件,出具认定意见150余份,开展涉非法添加类产品检验286批次,移送公安机关64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4件,通报相关部门20件,高压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三、聚焦三级联动,合力提升监管效能。持续推行基层联络点机制,向12个县级重点联系单位补助124万专项资金,支持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发挥示范突破带动作用。推动省市县药品执法办案协作联动机制有序运行,采取实地调研与问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探索符合本省实际、取得明显实效的典型做法,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深化纵向联动,发挥稽查分局分片负责、上下衔接优势,与市县加强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联合办案、案件会商、案件协作等工作衔接,到30余个县局开展业务培训、案件指导和联合检查,打通上下“壁垒”,构建全省“一盘棋”格局。加强执法交流,抽调全省36名业务骨干,集中1个月时间对9个市(州)18个县(市、区)开展农村药品安全交叉检查,检查对象包含县、乡、村涉药单位,检查全程采取飞行检查方式,并组织相邻县执法人员观摩,检验了专项整治成效,提升了基层执法能力。
四、聚焦群众关切,着力保障用药安全。持续加大农村、城乡接合部经营使用环节药品抽检力度,年底实现2021—2023年1509个乡镇药品抽检全覆盖目标;对可能存在质量风险的药品开展执法检查,累计抽检138批次,对问题产品及时核查处置。持续开展药品安全科普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逐步提升群众安全用药意识。今年以来,“村BA”“村超”火爆出圈、旅游持续升温,对药品安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各地药品监管部门加大景区、车站周边涉药单位日常巡查,加强感冒药、肠胃药、退热药、处方药等品种质量监管,提醒告诫规范药品经营使用行为,为群众用药安全、快乐出行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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