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防财政资金闲置沉淀(财政部关于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

【来源:云南省财政厅_论坛】

为全面落实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的要求,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云南省财政厅聚焦健全财政资源统筹机制,着力规范和加强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严格控制结转规模,硬化预算约束,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严把“源头关”,以预算编制控制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

坚持从预算编制环节发力,提高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精准性,从源头上控制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一是取消各类财政资金分配基数。预算安排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打破支出固化格局,逐项审核支出的必要性、合理性。对于跨年度实施的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对政策依据不充分、前期工作不成熟、实施条件不具备的项目,一律不纳入预算。2023年,审减前期工作不成熟、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85.3亿元。二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三公”经费预算,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对一般性支出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三是结转结余和预算安排统筹。要求省级部门在编制年初预算时,充分预计结转资金,统筹安排以后年度支出预算,主动减少预算申请结转规模较大的项目,提高年初预算的精准性和完整性。省财政把财政资金结转情况作为年初部门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二、严把“执行关”,以预算执行减少财政资金闲置沉淀

坚持从预算执行环节突破,以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为抓手,通过尽早形成支出减少财政资金的闲置沉淀。一是推动资金“应下尽下”。加快年初预算批复,2023年仅用3天完成省级160家部门预算批复,并将上年结转资金随年初预算批复至部门,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执行中,督促部门严格按时限要求提出资金分配方案,有效加快资金下达进度。二是坚持资金“应支尽支”。严格按照原资金文件明确的用途和规定安排使用结转资金,加快支出进度,避免再次形成沉淀。省财政加大对部门的服务保障力度,指导部门抓紧开展项目评审、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率。三是硬化考核“促支增支”。建立预算执行考核制度,将结转资金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按季度对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量化目标考核,并将预算执行情况抄报省人民政府,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督促力度,有力推动结转资金规模下降。2022年,省级结转资金规模同比下降10.3%。

三、严把“结转关”,以规范机制推动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及时有效利用

坚持从结转环节提升,出台《云南省省级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机制,将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纳入预算管理进行统筹安排、有效利用,增强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一是严控资金结转范围。将预算项目按性质分为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分类明确各类项目资金的结转范围,符合条件的资金可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其余当年未执行完毕的资金,均作为结余资金管理二是规范结转结余办理。省级部门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按照清理原则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对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进行核对,及时清理上一年度结余资金,申报需要结转下年度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三是加大清理盘活力度。定期对部门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拉网式”清理,督促部门强化分析研判,对于项目目标完成、项目情况发生变化已无需执行或短期内不具备执行条件的项目资金,以及结转资金中预计年内难以形成支出的部分,及时清理交回省级财政。今年以来,省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5.4亿元,统筹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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