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制度(党员积分管理实施方案细则)
乡镇机关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范文(1)
乡党委结合实际情况,以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打造“四个合格”党员队伍为载体,推动机关党建“四个走在前列”,促进全乡工作高质量发展,运用“基本分”、“扣减分”、“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机关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积分考核对象
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普通类、特殊类两个层次。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普通类;退休党员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基本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基础分值(60分)
1、积极参加党支部“三会一课”(25分),请假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分,旷会一次扣5分;
2、积极参加每月党支部“5 X”组织生活(20分),请假扣1分,迟到、早退各扣2分,旷会扣5分;
3、带头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在办公区域与同事交流,树立x意识(15分),未发挥带头作用一次扣2分。
(2)激励分值(40分)
1、积极主动在每周一、重大节假日组织的学习活动中讲党课的(5分);
2、在党员大会中积极建言献策,意见被采纳的(3分);
3、积极参与并引导带领群众参加“三学一去”活动的(2分);
4、积极参加党员远程教育学习,集中学习,x每周上红榜的(每次1分);
5、引导带领5名群众以上参与每周升国旗的(3分);
6、能够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职责,定期了解培养对象思想状况,引导带领培养对象积极参与支部志愿活动的(3分);
7、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队活动的(3分);
8、主动一对一结对联系流动党员或离退休党员,履行职责每月走访送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流动党员、离退休党员情况的(5分);
9、引导带领2名群众以上参与每周国通语学习(5分);
10、获得学习标兵、工作标兵、市级及以上各类表彰荣誉的(乡级3分、市级5分、地区级8分、自治区级10分)。
三、扣减分
1、不服从党组织管理,未完成党组织安排工作,视情况一次扣5-10分;
2、不按时缴纳党费每次扣2分;
3、参加周一升国旗等活动迟到或早退的,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不参加的,一次扣5分;
4、凡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任意一条的,一次扣5分;
5、……;
6、拖欠国家、集体、他人资金,有偿还能力而不偿还的,一次扣10分。
7、不团结邻里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5分。
8、因公事请假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不增不减,以公事假条为主,没有假条的按照请假,一次扣1分。
9、学习x上黑榜,一次扣2分。
四、一票否决
有下列严重情形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清零,并从严处理:
1、六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缴纳党费或不参加组织生活的。
2、本年度违反《条例》,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的。
3、……
5、私抢滥占耕地、违章建设的。
6、交通肇事受到处罚的。
7、……。
9、被举报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其他一票否决事项。
五、评分办法
(一)积分制满分为100分,依据积分办法进行得分。
(二)总积分为积分与奖(扣)分之和。
(三)总积分100分以上(含100分)为优秀;总积分90-100分(含90分)为良好;总积分80-90分(含80分)为一般;总积分80分以下为差。
六、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每季度一次在党务公开栏和党员微信群里公示,每年评定一次,年终总评,考核以总评积分为准。评定结果应在各支部党务公开栏和党员微信群内公示。
七、积分运用办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将与年度的评先选优活动结合起来。在确定年度优秀党员时,以总积分在100分以上(含100分)的优秀党员为对象。
(全文4篇,涵盖党建,乡镇、农村、社区,1万余字免费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