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珠海乡村产业建筑设计)

【来源:珠海市人民政府_部门解读】

一、《珠海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根据自然资源部、国家发改委、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和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了《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粤自然资规字〔2022〕1号)精神,谋划和建设一批我市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成为推进我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在此背景下,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起草了《珠海市乡村振兴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什么是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本《暂行办法》所称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是指符合相关产业、环保、自然资源政策要求,具有一定投资规模和示范带动作用,能够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增收,且符合农业农村部“十四五”乡村产业融合工程建设项目、《广东省现代农业与食品产业发展重点和区域布局清单》《珠海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等要求,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重大推动、示范作用的产业项目。

三、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有哪些类型?

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主要有都市农业型(现代农业)、农旅融合型(一三产融合)、接二连三型(二三产融合)、全产业链型(一二三产融合)等4种类型。

四、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有哪些申报条件?

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需要符合以下3个条件:

(一)社会投资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政府投资项目总投资不少于500万元。

(二)项目必须与农业、农村、农民紧密结合。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种植类项目种植面积需大于100亩;水产养殖类项目养殖面积需大于300亩或年产量高过300吨,工厂化养殖2000立方米水体以上或深水网箱连片20组以上;畜牧养殖类项目生猪出栏量5000头以上,家禽出栏量25万羽或产蛋量1000吨以上;农产品加工类项目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类项目直接提供稳定就业岗位不少于30人。

(三)拟申报项目必须已列入各区乡村振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对于已列入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的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自动成为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

五、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什么时候申报?

市农业农村局将在每年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下一年度的项目入库申报工作,年中视情况进行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六、项目申报主体是谁?

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作为牵头责任单位负责申报,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应将其项目计划提交牵头责任单位审核,由牵头责任单位统一申报。

七、项目申报入库的流程?

(一)镇政府(街道办)根据市农业农村局下发的申报通知,负责并对各方申报项目的面积、涉及项目类型等事项进行初审,对投资规模、项目类型、联农带农、综合示范效益等内容进行绩效预评估,结果分别报区农业农村部门、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二)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各镇街报来的项目进行初步核准,评估是否符合区域乡村产业发展规划方向,汇总本区其他部门意见报市农业农村局。涉及乡村振兴用地保障的项目,属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项目选址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市农业农村局对投资金额较大、用地等要素保障需求较多的项目可另行组织专家、职能部门进行评估。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由市农业农村局在政府网站上对社会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将纳入我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库管理。

八、 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如何管理?

市农业农村局对列入项目库的重点项目建立一项目一责任领导一责任科室挂点联系机制,负责对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月通报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对未完成挂图作战月度任务的项目亮“红灯”通报,对连续3个月亮“红灯”的项目提请属地区政府(管委会)督查督办。

区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统筹辖区内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的前期储备、规划、协调等工作,建立分级会议协调制度。实行层层把关、层层负责,本层级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镇政府(街道办)是牵头责任单位,应健全本单位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机制,会同建设单位(代建单位)建立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月度投资任务表,将每个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投资额分解到月,加快组织实施。

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是重点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组织、督促各参建单位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完成年度计划。每月向牵头责任单位报送建设进度信息。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问题;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牵头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报告。按要求向牵头责任单位、相关部门提供重点项目相关信息材料。

九、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有何扶持政策?

(一)对纳入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在申报国家和省建设资金补助、地方政府专项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政策上优先考虑。推荐优质项目积极申报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库。

(二)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乡村振兴用地政策要求的项目,市自然资源部门协助牵头责任单位解决有关用地需求。

十、市乡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有关政策由哪个部门负责解释?

《珠海市乡村振兴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由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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