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坪医院药剂科“GCP管理软件系统”项目公开招标再次公告(大坪医院药剂科招聘)
物资采购项目(编号DPYY-2018-05-24)公开招标再次公告:
根据我院药剂科开展临床工作的需要,已于2018年5月24日对“GCP管理软件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挂网公告。因原挂网公示网站“西南物资网”(<http://www.go81.cn/>)已停止运营,特再次进行公示7天。现邀请有资质、技术实力雄厚、产品符合我院技术参数要求、售后服务好的厂商及授权代理公司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
大坪医院招标项目(编号DPYY-2018-05-24)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使用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招标编号 |
1 | 药剂科 | GCP管理软件系统 | 1套 | DPYY-2018-05-24 |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在本区域的授权代理商。
(2)资格条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3)必须具有良好的声誉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8)原则上至少应为区域代理商(如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理、西南地区总代理、重庆地区总代理等),且代理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我院不接受仅针对我院或特定项目产品的授权供应商报名。
(9)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与资格预审:
(1)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内为报名及资质预审时间。报名及资质预审期间接受投标人对相关挂网资料的质疑,报名截止后,不再接受质疑。
(2)报名时请按照《参标公司资质登记表》要求提供公司资质证明,相关表格附后。
(3)报名及资质预审期间对投标人进行资质预审,资质预审不合格的需在公告截止前补齐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4)招标人不对参标公司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借用或盗用他人资质,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资质预审及报名地点:第一住院部C区14楼物资采购中心办公室。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投标方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我院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一旦发现将列入我院供应商库“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投标活动。
(2)投标方原则上至少应为区域代理商(如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理、西南地区总代理、重庆地区总代理等),且代理授权时间不得少于1年,我院不接受仅针对我院或特定项目产品的授权供应商报名。
(3)原则上同一品牌产品我院只接收一家投标方报名。
(4)我院未指定任何特定供应商向厂家或区域代理商索要产品授权,欢迎厂家、总代理或区域代理商直接参与我院招投标活动,特此申明。
六、标书发售:
(1)发售时间:公司资质预审通过后至2019年01月07日18:00(北京时间)时止,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支路10号,大坪医院第三住院部E区4楼设备采购办公室。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以实际通知为准。
七、开标
(1)开标时间:具体时间以物资采购中心通知为准。
(2)开标地点:暂定于大坪医院第一住院部C区14楼物资采购中心第二会议室,具体地点以物资采购中心通知为准。
(3)注意事项:根据《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87号令)第三十七条,以下情形将被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在招投标过程中,一旦发现上述情形,将按规定列入我院供应商库“黑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院招投标活动。
八、招标项目挂网公告地址:
政府采购信息网:<http://www.caigou2003.com/>
九、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支路10号大坪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邮 编:400042
联系人(项目参数咨询):吴老师(023)68757684(第三住院部E区4楼306室)
联系人(报名资质预审):邱老师(023)68767616(第一住院部C区14楼物资采购中心)
监督电话:胡助理68757225; 曾干事 68757265
附件:
大坪医院物资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