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县纪委监委“三注重”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纪检刊物2020年第三期运用第一种形态找准落实抓手)
今年以来,泾阳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突出抓早抓小,坚持“三个注重”,不断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切实防微杜渐,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到立改快改,常态常用,把问题解决在始发阶段、萌芽状态。
注重明确标准,严格程序规范。县纪委监委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积极探索防范预警机制,明确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总体要求、适用范围、适用情形、程序方式等内容,严明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将“红红脸、出出汗”常态化、制度化。
注重形式创新,夯实两个责任。通过建立谈话函询工作统筹协调、定期报送、责任追究等机制,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潜心研究配套措施,及时督促提醒基层党组织、镇纪委履行管党治党责任。通过实施谈话对象分级审批制度,完善谈话通知、谈话函询审批、谈话函询结果处置审批等程序环节,实现全县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痕迹化管理,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全过程留痕。
注重完善机制,强化结果运用。注重做好谈话函询“后半篇文章”,对于通过谈话函询发现的党组织或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行为,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视问题性质综合运用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等措施纠治,充分发挥谈话函询的辐射作用。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第一种形态194人次,占到“四种形态”处理人数的74%。此外,还举办廉政宣讲50余场次,及时纠正倾向性、苗头性问题30多个,让教育大多数,惩治极少数成为常态。
来源|咸阳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