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室管理制度(幼儿园图书室管理制度)

一、图书室是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是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提高信息利用能力的教学辅助部门。

二、图书室设管理员一人,归属教务处领导。

三、图书室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相关图书资料;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室藏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四、图书资料的配备应兼顾教师和学生的需求。图书馆的藏书,应当包括重要的人文社科类书籍资料,适合学生阅读的各类图书和报刊,供师生使用的工具书、教学参考书、教育教学研究理论书籍和应用型专业书籍。

五、图书购进必须严格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经校领导审查批准。

六、所有购进图书,必须加盖学校图书室公章,进行财产帐目登记,根据《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有关规定做好分类登记。

七、图书室每年要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陈旧图书进行处理,同时购置一定数量的新图书。

八、管理员要做好图书室的安全工作,防止火灾发生,防止暖气漏水,防止图书因潮湿等原因导致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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