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三举措”规范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农村党员档案规范化管理)
荔城区积极探索农村党员档案管理规范化建设路径,通过三项措施不断完善农村党员档案管理工作,进一步补齐农村党员管理短板,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做深做实。
专区保存,确保阵地建设标准化
下发了《中共荔城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辖区6个镇街党(工)委均已建立独立的党员档案室,指定专人负责党员档案管理工作。档案室按照档案管理规范建立,落实制度上墙,配齐硬件设施,确保“六防”到位。统一内页归档要求,对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接收、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和转正等五个党员发展阶段列出29份材料目录清单,严格执行“一人一档”专柜管理,规范党员档案照单整理,便于查阅、追溯。
列明流程,确保日常管理规范化
把好农村党员档案管理“三关卡”。从严“入门关”,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时,落实“凡转必审”制度。规范“查阅关”,档案查询按照规定流程需两名正式党员经“二审一监督”(基层党组织初审出具介绍信–党委分管领导二审—档案管理人员陪同监督)方可办理。审慎“移出关”,细化档案移交程序,明确规定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对转出地党组织逾期一个月未收到回执,及时做好跟踪催问,确保“档案随人走”,防止“人档分离”。
西天尾镇落实专柜专管,规范档案查询
强化监督,确保跟踪问效制度化
建立农村党员档案专人管理制度,各基层党支部确定一名支委负责党员档案材料收集,并报组织部备案管理。实行两级督查制度,即综合运用“党(工)委全覆盖自查 上级随机督查”方式,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推动农村党员档案准确性、完整性。推行问责问效制度,对检查中发现未按照规定对党员档案实行集中、统一、规范管理的,造成档案毁损、丢失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严防私自保存党员档案或利用档案营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来源:荔城区委组织部
编辑:吴智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