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选聘怎么定?这个街道有“三会”制度(物业的选聘)
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被称为居民区自治管理的“三驾马车”。“三驾马车”齐头并进,才能提高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但如果“三驾马车”中的物业公司“跑不快”了,小区的长效治理该如何推进?
不妨来看看长桥街道公开招标完成物业选聘的园南三村天然居小区如何在党建引领下,用事前听证会、事中协调会、事后评议会的“三会”制度,通过自治、共治、法治有机融合,激活居民自治热情。
事前听证会
聚焦需求,引导自治
2022年底天然居小区的物业聘用合同到期,根据相关规定,要在物业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召开小区全体业主大会,商议表决决定是否与原物业企业续签服务合同或以何种方式招聘新物业服务企业。居委会召集了两次党员代表、楼组长、热心居民代表等参与座谈听证会,充分了解居民的诉求,听取居民对新一轮物业合同的意见与建议。同时,通过“微网格”组织“云上会议”、楼组微信沟通群等线上方式进行意见收集,最大限度获取居民诉求。
事中协调会
平衡利益,化解矛盾
在党建引领下,居委组织“微网格”的楼组内部沟通会,统一楼组意见。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居民代表参加多方协调会,通过平衡各方利益点,依法推举业主代表和业委会组建物业到期筹备工作小组。在工作小组组织下,通过“业主联系群-业主代表-工作小组 业委会”工作机制,以“每日工作报告”形式,将各类资讯上传业委会、居委会,下达每个业主,有效保证了信息对称、信息透明、信息公开。
事后评议会
形成监督,提升自治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选聘后陷入服务质量下降的怪圈,新物业公司进驻后,社区居民通过评议交流,决定要夯实物业管理,通过制定业主打分评议机制,形成长效监督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纠正,提升物业服务效能和居民自治能级。
法治思维
筑牢自治根基
在物业选聘过程中,在法律专业人士带领下,居民收集整理了与物业更替相关的全部法规文件,编制了文件摘要与解读,居民间相互学习研讨。为了依法建立物业到期筹备工作小组,各楼业主依法推举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担负起与全体业主沟通的工作,经各方协商一致,组成了由业委会与业主代表组成的物业到期筹备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物业到期续约或招聘的工作。小区治理过程中的法治思维,是居民自治的重要前提,也是顺利选聘物业的重要保证。
3月15日天然居小区如期顺利完成了新老物业企业的交接,在整个过程中让居民成为社区治理的主角,居民的归属感、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得到提升,这也是新时代党建引领下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居民自治的真实体现。
来源:上海徐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