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文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山东省政府属地管理意见)
鲁网·泰山财经2月16日讯(记者 李秀娟)为切实向基层放权赋能,减轻基层负担,近日,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编办就持续推进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发布若干措施。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把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减轻基层负担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市县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作为党委(党组)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列入党员教育培训计划。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动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积极参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不断拓宽“乡呼县应、上下联动”信息渠道,夯实工作基础,丰富工作内涵。
实行清单精细化管理。加强“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动态管理,2021年6月底前,各市要根据法律法规变化、部门职能调整、基层反映问题等情况,编制完成新的“属地管理”责任清单,重点补充完善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社区治理、民生保障等领域事项。各县(市、区)要根据清单调整情况和具体工作情形,及时修订完善清单事项“施工图”“说明书”,逐项细化分解,进行颗粒化改造。对违法建设行为监管执法、占道经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监管执法等复杂事项,要制定工作模板,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和运行机制,确保统一规范、简明清晰、操作可行。
与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衔接联动。推动规范“属地管理”工作与社会治理工作共联共建,实现“属地管理”清单事项、职责任务、工作力量与社会治理网格“三融合”。聚焦民生保障、执法监管、风险防控等重点领域,按照规定程序同步将“属地管理”责任清单中网格可承担的工作纳入网格服务管理清单,实现“两单”联动。各级网格化服务机构应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规范“属地管理”工作,基层网格员应协助做好信息收集、问题发现、政策宣传、结果反馈等工作,做到网格化服务管理与规范“属地管理”工作衔接联动、有机融合。
优化提升工作平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施“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优化提升工程,原则上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社会治理网格化平台为载体,通过整合共享信息数据、增设平台功能模块等方式融合发展。各市应当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平台载体,建设市域范围内统一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平台,实现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深度融合、一体运行。优化平台功能设置,重点加强信息收集、分办督办、考核运行模块设计,完善工作流程,形成手机APP事件上报、平台流转分办、部门响应处理、网上考核评价全链条模式,实现并联推送、即时分办、实时督办。在乡镇(街道)明确“呼叫员”,县(市、区)督查工作机构明确“督办员”,县(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专管员”,夯实平台工作责任,推动平台从基层信息“传声筒”到解决问题“好帮手”转变。推动“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平台向社区、网格延伸,建立健全“网格吹哨、分级响应、部门报到”工作机制,打通全链条的群众诉求解决通道,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调处在基层、诉求解决在基层。
强化乡镇(街道)“话语权”。2021年6月底前,各市、县(市、区)要按照重心下移、权责一致原则,制定赋予乡镇(街道)对县(市、区)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考核评价权、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人事考核权和征得同意权、对公共事务的综合管理权、规划参与权、区域内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的具体实施办法,强化乡镇(街道)对县级职能部门及其派驻机构的评价力度。健全完善与乡镇(街道)职责相适应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对乡镇(街道)公共服务覆盖率和群众满意度的考核比重,逐步取消街道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等考核指标,禁止对乡镇(街道)承担配合责任的事项进行考核。县级职能部门在研究制定、推进实施涉及乡镇(街道)辖区内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及编制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时,应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意见。
推动管理重心下移。建立健全乡镇(街道)机构“一对多”“多对一”的制度机制,理顺与县级职能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要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便民(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等综合性机构或平台,对乡镇(街道)和县级职能部门派驻机构承担的职能相近、职责交叉和协作密切的日常服务管理事务进行归类,通过完善机制、整合力量、集中办公等方式,探索由乡镇(街道)统一协调指挥。相关派驻机构人员日常管理可由乡镇(街道)负责,考核考评、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同步交由乡镇(街道)管理,逐步实现由条块分割、单打独斗向乡镇(街道)统筹领导、相互协同转变。
规范开发区“属地管理”工作。各市要及时编制完善开发区代管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清单,厘清开发区管理机构、相关职能部门与乡镇(街道)的职责关系。纳入全省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范围的,要与编制开发区剥离社会事务管理职能目录做好衔接。健全完善开发区管理机构与所在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协调配合、定期会商等工作机制,推动“乡呼县应、上下联动”机制向开发区延伸。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市、区)要健全完善“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加强对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查摆梳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改进工作思路举措,及时宣传推广典型做法,实现精细化指导。结合基层观测点蹲点调研制度,每市确定3-5个乡镇(街道)作为工作联系点,跟踪监测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适时对清单事项、平台运行机制、呼叫和响应程序权限、考核办法等作出调整,切实提升规范“属地管理”工作成效。
来源: 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