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楫扬帆 乘风破浪抓党建——曲靖市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

奋楫扬帆 乘风破浪抓党建——曲靖市加快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工作

麒麟区南苑小学党史教育室。张照彬 摄

中小学校是国民教育体系的基础,担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使命。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云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云南省关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方案》,提出2022年试点推进、2023年全面实施、2024年巩固深化的“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6月,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委编办、省人社厅4部门联合印发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在曲靖大理2个州(市)和其他州(市)部分代表性学校开展试点改革。

曲靖全域开展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试点,按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建立党组织的要求,确定全域试点的学校共485所,其中设立党委的学校18所,书记、校长“一肩挑”11所、分设7所;设立党总支的学校77所,书记、校长“一肩挑”64所、分设13所;设立党支部的学校390所,书记、校长“一肩挑”290所、分设100所,其中党组织书记、校长应分设95所。

曲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试点工作,明确了“分类指导、示范引领、全面推进、整体落实”的工作思路,研究提出6个方面63条贯彻落实措施,全力破解试点工作中组织领导、部门合力、体制机制、激励保障、责任落实等方面的瓶颈制约,形成“一盘棋”统筹谋划、“一股绳”协同推动、“一体化”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和全市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将试点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教育督导、巡察监督、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综合协调、组织建设、机构编制、人力资源4个专项工作组,详细制定部门职责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同时,探索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挂”重点试点学校、试点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包”年级、学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帮”党员教师的“挂、包、帮”制度。在县级教体工委和试点学校各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联络员,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对接,适时开展互动沟通。市委教体工委对9个县(市、区)和市属14家学校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严格把关和审核,确保上下贯通、步调一致。

经过前期的调研和排查,需规范党组织设置的学校26所,目前已全部规范设置到位。市委编办与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规范市属中小学校领导职数及内设党政管理机构的通知》《关于调整市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领导职数的通知》,明确设立组织办作为学校党组织工作机构,并规定组织办配备正职、副职各1名,设党委的学校配备工作人员3名、设党总支的学校配备工作人员2名、设党支部的学校配备工作人员1名,党员人数较少的学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且设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核定1名党组织书记职数,设党委的中小学校核定1名专职副书记职数;设党支部的中小学校且党组织书记、校长由一人担任的,核定1名专职副书记职数。

在全市统一出台总体试点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出台了规范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指导性意见。9月1日,市委组织部、市委教育体育工委正式印发了《曲靖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曲靖市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讨论决定事项清单示范文本(试行)》《曲靖市中小学校党组织职责示范文本(试行)》等9个试点工作配套制度指导性文本,全市各试点学校参照9个指导性文本,抓紧修订相关议事规则,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党组织发挥全面领导作用的制度体系。会泽县委教育体育工委、会泽县教育体育局印发了《会泽县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对中小学(幼儿园)领导人员的资格条件、选拔任用、任期管理、考核评价、退出机制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会泽县中铁三幼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向幼儿园科室、年级、教研组延伸,实现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东风小学将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写入学校章程;茚旺高中在试点工作中,提出把党的领导贯穿学校治理全过程,把党的教育方针贯穿立德树人全过程,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穿学校党的建设全过程。

聚焦党政分设学校容易出现党建业务融合力度不够问题,重点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制度,建立并落实学校党组织每学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将党支部建设同学科教学目标任务考核挂钩、党小组建设同备课组成绩挂钩。深化“珠源红烛·育人先锋”党建品牌创建,推荐55所中小学申报云南省党建示范校,富源县第六中学党建工作经验在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简报、省教育厅网站、曲靖组工信息上刊载。全力打造“一校一品”党建示范校,按照不同层次、类型、学段,择优选树30所试点示范学校,切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聚焦基层党组织缺经费的难题,按照每名党员每年200元标准将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在职在编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1.5%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列支党建工作经费。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组建8个试点工作督查包保组,召开督查指导培训会,深入各地各学校开展分类督促指导,重点对各县(市、区)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安排部署试点工作、出台试点方案、规范党组织及其工作机构设置、领导班子选配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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