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楼县委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部署,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7月1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林业局党组进行了政治巡察。9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接到反馈意见后,迅速行动,及时召开了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将巡察反馈意见进行全面的传达,让党员领导干部深刻领会把握巡察组反馈的意见,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一项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学深悟透县委有关巡察工作精神,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贯彻推进,确保县委巡察反馈意见得到扎实有效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合力推进”的整改格局,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明确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逐条讨论、剖析根源、深刻反思,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局党组把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局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将整改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提要求、作安排,层层传导压力,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局党组紧抓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以整改工作实效推动林业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一)学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问题。
问题:一是理论学习无制度、无计划。二是省市县来文只收阅、不批示。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制定石楼县林业局周一定期学习制度,编制年度学习计划;二是制定上级文件审批传阅制度,确定具体责任人落实,在每周一林业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后,一周一汇报、一周一总结,听取工作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协调处理的事项及解决建议。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对县委关于本部门的重要部署不推动、不落实。
具体整改措施:对于县委关于本部门的重要部署,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由一把手安排,直接责任人向一把手负责,每星期一报告进展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把县委的重要部署落到实处。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四: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缺失。
具体整改措施:对于意识形态工作和县委重要部署由局一把手亲自负责。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重视理论学习教育,坚持科学武装头脑,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做好宣传思想工作,我局党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壮大积极的向上主流思想,为全局林业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机关内部管理不到位,对本单位基础设施脏乱差问题搁置不解决。
具体整改措施:新一届局领导已组织修缮单位基础设施,办公楼及附属设施修缮工程已于10月份完成,脏乱差问题已经解决。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问题。
问题:主体责任悬空,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一是不担当。①2020年4月县委组织部任命新任场长后,林场临时负责人不愿意交接林场工作,时任局长不解决问题、不担当的问题。②2020年度天保工程未按中标合同实施完成的问题。二是不作为。林业局对违法占用林地的法律宣传不到位,自主发现案件的主动性不够,案件查处力度不够。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局党组确定分管林场工作副局长,现局长亲自参与协调,新任场长于4月接管林场全面工作,已经完成历年拖欠的造林及各项工作。二是森林督查工作由局一把手主抓,确立分管领导为主要负责人,结合全省开展的森林督查清零行动,完成411个违法图斑整改销号,2022以前年度违法图斑已整改完成,2022年度违法图斑外业调查已调查上报。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工程验收存在违反程序,审核把关不严,廉政风险突出等问题。一是工程验收违反程序。2018年,林业局实施暖气维修工程,涉及工程款3.84万元;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涉及工程款3.21万元;屋顶(面)彩钢防水工程,涉及工程款4.75万元。此三项工程验收违反程序,不符合工程验收相关规定,存在一人验收、一人签字情况。二是审核把关不严。如 2021 年的天然林保护与营造林工程由石楼县宏光造林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进行验收。该工程于2021年10月25日中标,11月1日开工,12月20日出具工程量验收报告,但巡察发现,该监理公司营业执照在中标时已过期(2021年6月18日到期),不具备监理资质,但该监理公司仍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三是履行工程合同不规范。如 2021年林业局雇佣第三方石楼县广富园林绿化有限公司对石楼小镇绿化工程进行管护,管护期限一年,合同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支付管护费用 15.95万元。巡察发现,林业局未按《石楼小镇绿化工程补充管护工作协议》规定,在合同期限未满且未进行检查考评情况下,支付合同费用,且联签单无财务人员签字,合同日期及联签单签字日期均有修改痕迹。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对于项目手续不完整、不规范的,坚决不予报账。二是要求招标代理公司在造林工程招标资料审核时采用多级审核制度。初审由相关项目科室负责,再审由技术负责人负责,三审由分管领导把关。问题涉及的监理公司,当时提供的是旧证((2021年6月18日以前已换证),现已整改。三是严格财经纪律,从根本上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深入基层、联系群众不多,对基层和一线情况掌握不全面、不客观。
近年来我县经济林产业市场低迷,不稳定,农户收入不高,管护的积极性有所降低,甚至出现农户砍树种地的现象。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属于县林业局的职责范围,但林业局几年来对此项工作不深入基层、不调研、对现状不了解不清楚,盲目搞提质增效,数据仅靠各乡镇上报,亩数和资金投入比例大、收益小,经济林提质增效效果不明显,造成资金浪费。
具体整改措施:以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目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在经济林提质增效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石楼县提质增效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全面实现既定绩效目标。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协助规范、发展、提升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的力度不足,浮于表面,缺少具体措施,造成部分扶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存在“私有”和管理乱象等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继续规范提升造林专业合作社。对于未规范提升的造林专业合作社不予安排造林工程,在工程结算时,必须提供合作社社员和工人的分红和工资银行打款凭证,才可兑现结算。2022年度合作社造林工程兑现全部按照以上要求兑现。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问题
问题:党的领导虚化弱化、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党支部不按规定换届。林业局党支部于 2015年至2022年4月,历经4任局长,但一直没有换届,支部活动无法正常开展,2022年4月2日才进行了党支部换届。二是政治生活不严肃。2017年至2022年仅召开 4次民主生活会,不按规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存在走过场,且“三会一课”开展不正常。三是无专门会议记录本,党政会议不加区分,且会议记录没有体现讨论过程。四是党建阵地长期闲置。巡察组进驻后发现,林业局党建活动室仍摆放2016年巡察反馈会议桌签,学习内容未上墙,学习专栏成为摆设。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积极强化党组织建设,完善党的领导,把从严治党的意识树起来,把纪律规矩挺起来,确保队伍忠诚团结,为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更加坚强的纪律保证。二是新一届局领导于2022年4月6日,组织完成了新一届林业局党支部换届。三是由办公室负责分类会议记录本及档案,完整记录各类会议。四是局党组已安排专门党建阵地,完善党建基础设施。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控意识缺乏,导致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一是主体责任履职不力。时任林业局局长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专题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够经常,任职期间如遇上级检查,则应付处理、回避检查,内部管理混乱,对班子成员思想动态、工作情况不闻不问,其他领导成员也没有履行监督提醒义务,导致时任局长行事自由散漫,无视纪律规矩,最终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情况。二是“一岗双责”空转,履行不到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意识淡薄,重视不够,对分管领域业务检查指导多,廉政谈话提醒少,未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一岗双责”形同虚设。三是“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不规范,“家天下”、“一言堂”现象严重。经查阅会议记录,“三重一大”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有班子成员表态,但无讨论环节,没有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只有最后的会议决议,违反了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建立林业局廉政谈话制度,局长和分管副职、分管副职和各分管股室长、各股室长和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长每季度讲一次党课、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一年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如有特殊情况及时召开。将每月10日确定为县林业局的“主题党日”。三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在石楼县林业局的重大决策事项、各股室人员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一把手最后表态发言,并及时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参会。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人员管理混乱,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未做到严格按照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办事。一是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人事调整不经专题研究、民主测评、不报人事部门备案,擅自设置领导职数。如①时任林业局局长在国营林场已有副场长的情况下,2017年9月13日擅自违规任命了3名副场长。②2021年吕梁市应急管理局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加强全市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各县以乡镇组建20人以上的森林草原消防队伍,积极协调人社部门在招聘环节予以支持和保障。巡察发现,2021 年林业局在招聘20名森林消防队员过程中,未公开发布招聘信息,未明确选人用人条件,未制定选人用人方案,违反选人用人规定程序。二是干部档案管理不严,存在信息缺失等问题。部分内部任免股级干部档案仅有会议记录,无资格审查材料、民主推荐、考核考察等材料。三是编外人员管理混乱。林业局编外人员不在岗情况严重,对单位情况不了解,信息口径不统一。如巡察组对27名编外人员问卷调查发现,多数从业 20年以上的人员对机关历任领导姓名、单位人员、业务内容不清楚。四是违规使用临时人员,林业局财务人员由临时人员担任。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新一届局领导班子,在干部选拔任用时做到严格按照工作原则、程序和纪律办事,通过民主推荐,局三重一大会议确定,一定做到程序合法。20名扑火队员已于10月份解聘,根据县政府指示27名编外人员担任扑火队员。二是加强档案管理,新的局领导班子安排完成了近二十年来局机关文件及项目资料的整理入档,设立了专职档案管理员,改变了局机关档案管理混乱局面。三是于2022年10月19日林业局召开专门会议,分配编外人员担任扑火队员,由防火办具体负责分配工作,各分管领导充分担负领导和监督作用。四是单位会计已由经费人员更换为正式事业人员。
整改结果:已整改
问题: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一是固定资产管理混乱。国营林场固定资产未登记,账目由个人保存,历任领导也不移交清算;2008年,县委县政府划拨四十米街土地(现林业局家属楼)用于修建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用房,林场出资30万元、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出资40万元共同购买地基,2008年林业局组织工程施工建设林业局六层家属院,2009年完工,完工后,将林业局家属楼第二层17间792平米作为林场办公用房,但该办公用房从未投入使用,至今一直闲置,也未进行固定资产登记。二是出差审批程序不规范。存在公务出差审批单时间在出差时间之后的“常识性”错误。
具体整改措施:一是局领导已确定由副局长分管林场工作,规范固定资产、财务管理、林场办公用房等相关问题,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解决问题办法,现已整改完成。二是加强领导及财务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财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领导的管理水平。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关于下一步抓好整改落实和巩固提升的初步打算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全局党员干部深刻感受到巡察是对各党员干部的真正关心和爱护。同时,使林业局各工作制度更加严格,风格管理更加规范,党员干部风格建设和精神状态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切实提高政治地位,认真把握局内的各项工作。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的执行效果。继续严格比较巡察意见,密切关注整改重点,继续抓住整改工作,努力建立章制,建立长期机制,以严的精神、实的做法和长期工作,坚持不懈,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反复出现。
(二)落实责任,营造清新的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扎紧制度笼子。坚持关口前移,不断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
(三)注重实效,以整改促提升。全局上下将继续坚持“以巡察促工作”的原则,把整改工作与中心工作相结合,树立主业意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将压力转化为加强局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动力,实现“两促进两不误”,着力解决各项事业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358-5726963 电子箱:1099110516@qq.com。
中共石楼县委林业局党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