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案:公司“死亡”的正确姿势(四)-强制清算是如何启动的?(公司强制清算方案范本)

一个僵尸企业是如何启动强制清算的?

都知道企业已经“死了”,就是不能“入土为安”。

老案:公司“死亡”的正确姿势(四)-强制清算是如何启动的?(公司强制清算方案范本)

债权人,股东,企业职工诸多的矛盾纠葛时时都在爆发,想起就烦人,就是找不到入土为安的路径。由于企业被吊销,信用全无,还不断地牵扯着股东的征信变差,新的事业被以前这僵尸企业遗留问题拖的迟迟都无法开始。一切的烦恼都来源于企业“死了”,却无法‘入土为安’。

其实,是你不知道僵尸企业入土为安的路子,这是法律上的知识差让你焦虑的原由,今天安律师就给各位聊聊,一个僵尸企业是如何启动强制清算的。

一,启动强制清算的前提是企业已经决定解散或者经法院决定解散

清算简单的理解就是算账,既然公司不做了,那就把债权债务清理一下,看看股东最后还得能剩点等啥。

在这里给我给大家先普及两个法律概念,解散和清算。你把公司解散和公司清算搞明白了,才能做强制清算的启动。

通俗的说解散就是企业“死亡”,清算就是让死亡企业“入土为安”,在入土为安之前,把企业的财产捋顺一下,看看到底死亡后的企业还那些“遗产”,说不准这“遗产”还是负数。

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的提前是企业已经解散,不管是自己决定解散,还是通过法院决定解散都是可以的,有的股东错误地认为,提起法院解散案件,就等于法院要对企业清算,事实上不是这样,股东在提起解散申请的时候,一并提出清算的,法院对你清算的诉求应该依法驳回。因此,对于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的案件,一定要把解散的工作完成,否则,法院你不会给你立案。

二,谁是启动强制清算的主体,在那个法院启动

谁是启动强制清算的人?主体就两类人,一是债权人,二是股东自己。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七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二)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三)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你看法律对此规定的明明白白。公司欠债太多,债权人都不会放过你。

对于股东而言,具有本条第二款所列情形,而债权人未提起清算申请,公司股东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你看股东自己也是有权利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的,这不仅仅是对债权人的保护也是对企业股东的保护。

知道了谁是申请的主体,下一步不就要知道该去那个法院申请了,最高院2009年11月有个《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把这个是事情说明白了,《会谈纪要》虽然不是法律,但是在司法实践都是按照这纪要执行,你就当这是个法院内部的规定,照此执行就好。

纪要规定:对于公司强制清算案件的管辖应当分别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两个角度确定。

地域管辖法院应为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即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明确、存在争议的,由公司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应当按照公司登记机关的级别予以确定,即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地区、地级市以上的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公司的公司强制清算案件。

好了,看看你的营业执照在哪里注册,就找对应法院申请吧。

老案:公司“死亡”的正确姿势(四)-强制清算是如何启动的?(公司强制清算方案范本)

三,申请清算后,法院会有哪些动作,你对这些动作有异议吗?

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应当及时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一)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三)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这下你就不用操心了,法院都给你把清算人找好,如果你有异议完全可以提出,法院或用裁定方式予以解决,其实,对于异议的问题安律的建议就不要在提出了,因为,企业都要“入土”了,作为股东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好好的送它一最后的一程。

四,写一个漂亮的申请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书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同时,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被申请人已经发生解散事由以及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享有债权或者股权的有关证据。

公司解散后已经自行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但债权人或者股东以其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为由,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清算的,申请人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公司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严重损害其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

除了申请书还得提交一些证据,你这些资料一并交给法院,一个僵尸企业“入土为安”的强制程序就启动完成了。

老案:公司“死亡”的正确姿势(四)-强制清算是如何启动的?(公司强制清算方案范本)

最后,我再啰嗦几句,强制清算的程序启动了,但是,不一定就会得到最好的结果。不论是债权人,还是股东,心态放好最关键,强制清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如果自己能清算,就不不要麻烦法院了,强制清算是第三方介入的清算,深坑很多,安律师再次强调: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如果你对这个话题真的有兴趣,私信我,给你慢慢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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