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

放射诊疗机构

放射工作人员

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

冀卫办职健函〔2023〕5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有关放射诊疗机构:

为落实《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原卫生部55号令),我委委托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于6月份组织开展省级审批的放射诊疗机构(以下简称省级诊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试工作。培训在线上进行,考试采用计算机网络在线集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范围

省级诊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培训考试。

二、培训考试登录

省级诊疗机构放射工作人员培训考试由其所在的放射诊疗机构管理员统一组织报名,管理员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已统一分配。

登录网址http://218.11.12.254/Train/train/index。各机构切勿使用其他机构用户名登录。

三、培训考试要求

各诊疗机构管理员按照使用说明,将本单位放射工作人员添加到系统中,并组织需要参加培训考试的人员进行线上培训。参训人员使用管理员为其创建的账号登录并进行线上培训学习。在岗放射工作人员需按规定在线学满16学时,在系统打印培训合格证明即可;新上岗的放射工作人员需在线学习满32学时,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分数达到60分以上为合格。各诊疗机构将已完成学时且报名考试的新上岗放射工作人员统一上报至本系统中,由省级管理员组织安排考试。

四、考试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至5月15日。

考试时间:2023年6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请于2023年6月15日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考试地点: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违规处理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成绩且两年内不得参加考试:

(一)以虚假信息报名的;

(二)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过程中违反考场纪律情节严重的;

(四)报名后无故不参加考试的。

业务咨询: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 崔术

联系电话:0311-85989801

技术咨询:河北天英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甄炳杰

联系电话:400-1871807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编辑:康小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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