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支持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领域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自治区科技厅与广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联合出资设立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针对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发展需求,以解决广西中医药壮瑶医药行业发展的科学问题为目标,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带动新技术、新方法和临床诊疗水平的提高。现就2023年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集中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受理的类型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三个类型,分别按照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进行申报和管理。
(三)中医藏象、病因病机、证候等中医基础理论的传承与创新;
(四)中医、民族医优势病种诊疗经验、医方的挖掘及临床疗效观察与评价;
(五)中医、民族医学外治特色诊疗技法的挖掘、提升及临床疗效观察与评价研究;
(六)中医学、民族医学特色护理技术与康养技法的机理机制及临床应用研究;
(七)高发传染病中西医结合防治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九)中药、民族药的抗菌、抗病毒、抗炎、抗纤维化、抗肿瘤、保护重要器官的物质基础及有效机制研究;
(十)广西特色海洋药物资源的活性成分提取与效价机制研究;
(十一)中医药、民族医药与其他学科融合交叉应用基础研究;
(十二)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新技术在中医药、民族医药方面的应用探索;
(十三)中医药壮瑶医药相关其它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联合专项的申请人应全职受聘于广西中医药大学及其附属单位(包括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附属瑞康医院、附属国际壮医医院、附设中医学校、制药厂、赛恩斯新医药学院、柳州市中医医院、玉林市中医医院、梧州市中医医院、广西骨伤医院、贺州市中医医院、防城港市中医医院、南宁市中医医院、北海市中医医院、桂林市中医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三医院、百色市田阳区中医医院);其他单位科研人员可以参与联合申报。
(一)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22〕89号)时间和要求进行申报。
(二)联合专项申报指南、申报须知、申报书模板分别参照《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西科技计划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的通知》(桂科计字〔2022〕89号)中的《附件1.“十四五”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第二版)》《附件2-3.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申报须知》《附件3-4.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模板)》。申报书填写时,项目名称统一规范为“项目名称(中医药壮瑶医药联合专项)”。
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0771-5852295、5892607;
广西科技信息网络中心,0771-966118-1;
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771-2631652、2615098;
自治区科技厅发展规划与资源配置处,0771-2093615、2093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