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措施做好基层非公党建工作(五项措施做好基层非公党建工作情况)

一、摸清底数,熟悉情况 。一是做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经济组织的调查摸底工作,联合市场监管分局对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摸清党员数量、运营情况、产值、规模、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建立了基础排查台帐,为进一步扎实开展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提供基础工作台账。二是开展组建工作。按照从业人员10人以上的非公企业,凡有党员3人以上的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就近与其他非公企业或组织中的党员建立联合党支部。对已经注销或长期停运的以新排查出正常运营的非公企业或组织进行替换,严格把握好标准条件,掌握好政策,确保组建质量。

 二、加强宣传,注重沟通。一是加强对企业和社会组织法人的思想引导。提高其对党建工作的认可程度,促进非公经济党组织顺利组建并发挥作用。对不支持、不配合、不理解的,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帮助提高认识、消除思想顾虑。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协同各方力量,加强对规模较大、影响面宽的企业主、社会组织法人的教育引导,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帮助他们思想上增进对党的认知、情感上对党的认同。二是引导向党组织靠拢。从企业生产经营和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整体素质,增强他们对党的感情,引导他们在企业或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积极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优秀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培养吸收其加入党组织。三是强化宣传,提升影响力。通过实地走访、开展座谈及电话沟通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树立非公党建典型,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通过有效的宣传动员,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良好氛围。

 三、合理规划,优质组建。一是选优配齐党组织负责人。非公组织中党组织的支部班子成员,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党员较少,暂不具备选举条件的,党组织负责人先由党委指派或任命,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党组织负责人选择本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观念较强,政治素质较好,热心党务工作的管理者担任,二是合理规划联建党组织关系。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党的活动、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原则,对暂不能单建的党组织进行联建。按照就近管理的原则,对相邻企业或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协商,联建非公基层党组织。三是选配好党建工作指导员。按照双向选择的要求,通过从企业内部推荐、从镇干部职工中的在职党员选派等多种形式,选拔政治素质高、具备党建工作经验、有一定企业管理知识的同志,兼任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指导员定期深入企业和组织,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指导企业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了解企业困难和发展需求,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四、注重管理,强化落实。一是坚持引导原则对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做好思想教育。从实际出发,贴合实际,贴近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改进教育方法和手段,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教育引导,使其不断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发展意识。二是坚持服务原则为企业和组织做好服务保障。把党组织的整体作用与发挥党员职工个体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始终站在企业和职工的角度考虑问题,始终保持同企业的血肉联系,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积极为企业和组织向上争取政策支持,及时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将党的思想向企业、社会组织深入细致宣传,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三是坚持务实原则处理党组织活动与企业发展规划。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的党组织活动要紧紧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原则性于灵活性相结合,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于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规划有机结合。活动时间上采取利用下班、空闲、零散时间开展党组织活动,尽可能减少占用生产经营时间,在活动形式上采取少开会、多交流方式进行开展,把单向灌输与双向交流结合起来,促进互相沟通交流。

五、健全制度、强化督导。一是建立健全的“双重管理”制度。实行以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为主,上级党组织为辅的双重管理办法,加强对党建工作指导和管理,引导党组织有效发挥作用。二是推进党员的发展和管理工作。及时发现职工中优秀人才,引导向党组织靠拢,发展吸收到党内来,重点培养中层以上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优先考虑发展。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员流动性交大,为切实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务必做好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工作。三是领导重视上下联动党组织建设。把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工作作为基层党委的重要工作,由基层党委领导、组织,各涉及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分工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方式,加快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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