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快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要求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2022 乘风破浪 笃行不怠
2023 脚踏实地 奋勇前进
——加快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2022
【2022年】忆昔之历,往事峥嵘岁月,吾辈不忘初心,乘风破浪,笃行不怠,全力推进和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励志法治精神,播撒法治阳光,谋民生福祉为最终目标,最大程度提升社会公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大平台”覆盖全业务、全时空
实体平台
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5124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8个,县级45个,乡镇406个,村(社区)4664个。各级实体平台年均窗口法律咨询5.1万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900余件。
网络平台
12348青海法网累计访问量199万人次,年均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6万余人次,服务满意率达99%;以12348青海法网为中枢,集手机端、电脑端、热线端及智慧终端等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全面建成。藏文版12348青海法网为西部涉藏省和中国法网开展兜底服务。
热线平台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体化呼叫中心组建完成,开展全省统一呼叫,集中服务,一体化运行。多元化法律咨询指引服务;远程语音、视频服务;热线终端咨询与案件受理转办;热线服务现场直播;牧区法律服务点对点;群众批评投诉事项受理转办等六大服务功能拓展延伸,月平均接听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通,回访率100%,群众满意率达99%。
公共法律服务三台融合雏形基本形成,加快推进“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和融合发展,加大实体窗口职能化设计,网络平台模块化运行,热线平台集成化服务,从而使“三大平台”各项功能互联互通、平行推进,将“三大平台”业务事项工单化管理、工单化流转,基本形成了“三大平台”间以业务工单为核心的数据流转。
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多点结果
律师行业发展迅速,公证、司法鉴定、仲裁行业活力增强,法律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新时代大调解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全省现有律师事务所135家,律师1761名,基层法律服务所90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539名;公证机构26家,公证员99人;司法鉴定机构18家,司法鉴定人182人;人民调解委员会5822个,调解员23080人;仲裁机构1家,仲裁员162名;律师年均办理案件3万余件,年均办理公证案件3万余件,司法鉴定7000余件,仲裁380余件,年均调解近3万件。全省累计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58个,法治文化一条街(长廊)61个,村居法治宣传栏3720个,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20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77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的法治文化阵地网络。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逐年增长。
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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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一是持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应援尽援。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法律援助经费标准的意见》,对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城镇、农村(牧区)居民按照青海省居民所在地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的,均有权申请法律援助”。推行对正在接受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属于优抚对象的人员,以及对特殊群体符合法律援助案件范围的,免于经济困难审查。联合多部门印发《青海省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真正实现法律援助审批从“减证便民”向“无证便民”的转变,提升群众法律援助获得感。
二是强化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人民调解组织覆盖城乡。全省共有村(居)4664个,已设立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4643个,覆盖率99.5%。共有乡镇(街道)407个,共设立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407个,覆盖率100%。
三是切实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120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市(州)、区(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完成咨询、案件代理、法治宣传等9.8万余件次,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顺利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实现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四是持续优化司法鉴定、公证资源配置。推进司法鉴定、公证服务资源均衡配置,派遣西宁市4家司法鉴定机构进驻无司法鉴定机构的黄南、果洛、玉树、海北4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司法鉴定服务;鼓励引导西宁地区公证机构通过网络远程帮扶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果洛州和玉树州18个无公证员县开展公证业务,满足当地司法机关和人民群众对司法鉴定、公证的服务需求。积极推行公证在线受理平台和“零接触”公证受理平台的应用,制定“优化公证服务十项措施”“减证便民十五条”、65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36项常见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118项公证事项全流程手机在线办理、4项公证事项“跨省通办”等一系列公证便民利民举措,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多形式、多样化的新需求。
五是持续改善民族地区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困境。采取加挂国资律师事务所牌子、引进外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设立分所等方式,解决13个县无律师的问题,我省无律师县由48.9%下降至20%,有效满足我省偏远地区基层群众法律服务需求。遴选六个民族自治州懂藏语的优秀人才,脱产参加全省“双语”法律服务人才强化班。5年来,为我省各民族自治州培养能够直接服务当地群众的专业法律人才387人,其中177人顺利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六是“1 1”法律援助志愿者高原奉献法律温情。“1 1”行动在我省持续实施14年,从2009年至2022年7月派遣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202名、大学生志愿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36名,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938件,提供法律援助直接咨询人数21万余人次。
七是法律服务队伍积极践行公益法律服务。印发《关于促进青海省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引导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身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将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参与普法宣法等公益活动作为年度考核重点内容,不断激励和引导我省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展现法律服务队伍新形象。
八是持续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把课堂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通过开学第一课、宪法晨读、模拟法庭等活动,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凝聚力,提高实效性。全省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3128名,实现全覆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本实现教材、师资、课时、考试、效果“五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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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平台建设规范完善
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规范化发展。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意见》及省司法厅《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着力打造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平台,有序推进市州、县(市、区、行委)、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建设,配置必要的基础设施,鼓励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进驻,按照职能任务窗口化、服务事项清单化、服务人员专业化、服务终端多样化的工作要求,实现功能区域划分合理、服务职能明确、专业化服务人员满足岗位需求,逐步建成一体化、普及化、智能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基层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服务端口持续下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为出发点,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按照12348中国法网建设指南,持续打造以12348青海法网为核心,拓展城市、农区、牧区二级法网,集APP、微信端、智慧终端等多样服务端口为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实现智能服务端口下沉和全天候服务,进一步优化藏汉双语法网,健全藏汉双语和农民工法律服务绿色通道,让群众少走路,让数据多跑腿。
三是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集成化发展。立足于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极度匮乏,且分布不均的省情,省司法厅统筹建设了青海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一体化呼叫中心,全省统一呼叫、集中服务、一体运行。27个实体坐席,30多个虚拟坐席,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服务。突出六大亮点服务功能,一是多元化法律咨询指引服务;二是远程语音、视频服务;三是12348热线终端咨询与案件受理转办;四是热线服务现场直播;五是设立牧区法律服务专职座席;六是群众批评投诉事项受理转办。
四是推动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加快推进三大平台规范化建设和融合发展,加大实体窗口职能化设计,网络平台模块化运行,热线平台集成化服务,从而使三大平台各项功能互联互通、平行推进,将三大平台业务事项工单化管理、工单化流转,基本形成了三大平台间以业务工单为核心的数据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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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更精准
一是优质法律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发挥“民营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作用,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常态化,探索开发“昆仑法眼”等“套餐式”惠企法律服务产品,深化“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机制。在12348青海法网电脑端、移动端部署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系统,免费提供企业自检服务,引导企业和律师推广应用企业法治体检软件,通过线上线下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助力企业健康发展。组建8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广泛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全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展现新时代青海律师为民、为企服务的担当。不断深化公证在服务金融、民营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实践,制定《青海省优化公证服务 更好利企便民十项措施》,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提升公证服务效能和水平,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二是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生态保护。联合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印发《公共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用法治体检助推“产业兴旺”;用普法依法治理保障“生态宜居”;用法治文化滋养“乡风文明”;用法治方式实现“治理有效”;用法律维权巩固“生活富裕”。公共法律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发展、创新驱动等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积极参与政府安排部署的青海湖及黄河流域周边建筑拆迁、扶贫资金入股、安置房分配、农村宅基地确权、现场监督等工作,推动公证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依托律师专业优势,先后成立了残疾人、军人军属、涉法涉诉信访、生态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一带一路等法律服务团队。
三是积极推进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联合市场监管、法院、财政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青海省加强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的若干措施》依托省地理标志产业协会,设立了青海省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积极参与乡村、街道、社区的基层社会治理,建立西宁仲裁委员会黄蒿台调解站,先后在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甘河工业园区、南川工业园区、东川工业园区及市场监管局建立了民营企业商事仲裁联络站和西宁市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此举对多元化处理人民群众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作用,实现仲裁融入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下一步普及仲裁方式延伸仲裁服务触角处理农村经济纠纷,实现案件受理多样化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法律服务促进党委政府工作法治化。2019年以来,21名律师受聘担任省委、省政府法律顾问,33名律师入选省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1200余名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市(州)、区(县)及乡镇街道、村(社区)法律顾问,完成咨询、案件代理、法治宣传等9.8万余件,提高党委政府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五是法律服务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组建120名律师的全省法律援助刑事辩护律师库,最大程度发挥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作用。全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均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定期派驻律师参与值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得到有效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有序推进。建立全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部门沟通与协作,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进一步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工作衔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加强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管理,建立首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联合省生态环保厅等9部门出台《青海省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管理办法》文件,充分发挥司法鉴定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资源审判等方面的证据支持作用。指导各地整合信访、公安、法院、司法行政、人力社保、卫健等部门力量,打造集约高效、多元调解、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县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构建司法行政主导的非诉讼纠纷多元闭环化解机制,使群众化解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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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力度
一是打牢制度基础。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重要部署,统筹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制定《青海省“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作出规划安排。印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青海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等文件,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等20余项律师、司法鉴定、公证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夯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制度基础。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工作,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培养队伍,从人民群众所需所盼的法律需求出发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升职业道德和服务能力。多渠道持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遴选农牧区懂藏语的优秀人才,脱产参加全省“双语”法律服务人才强化班,为农牧区培养本地法律服务人才。加强公证和司法鉴定业务能力建设,从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执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出发,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深化与江苏省公证行业帮扶模式,支持公证机构拓宽新业务服务链条,完成司法鉴定机构及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持续开展司法鉴定资质认定技术指导、能力验证、文书评选等活动,更好地推进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协调和持续健康发展。落实分级培训,强化调解能力提升,举办人民调解员骨干示范培训班,各县(市、区、行委)及司法所开展调解员全员轮训,2022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培训调解员22441人,培训率97.2%。
三是强化经费保障。根据《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经费保障意见》《青海省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政府购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服务实施办法》等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将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及运行(运营),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申请财政资金,通过项目化方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热线平台的专业化运营服务,为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是加强科技保障。紧紧围绕“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持续打造以12348青海法网为核心,集移动端、智能终端,融合热线平台、实体平台为一体,提供多元化法律服务的“互联网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为群众提供网上留言、实时、智能、远程视频等方式的法律咨询。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7×24小时全天候法律服务。全省市州、县、乡108台公共法律服务亭、104台触摸一体机、270台热线终端,打通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打造便捷高效“智慧调解平台”。抓好智慧调解平台应用及功能研发拓展,与“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一体建设,形成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综合业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司鉴”“智慧公证”建设,实现鉴定意见书赋码,方便办案机关和人民群众核验查询。全面完成全省公证机构电子公证书在线核验对接工作,依托公证管理系统将纸质公证书转换成电子公证书,并对外实现中国公证服务查询系统公证书真伪在线验证。积极支持引导公证机构通过网页端、微信端、手机APP等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线上公共法律服务。
大展鸿兔
辞暮尔尔 烟火年年
2023
【2023年】我们瞻望未来,任重道远,踌躇满志,赓续百年革命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定信心、脚踏实地、同心同德,埋头苦干、奋勇前进,一定能用新的奋发精神创造新的成绩,铸造新的辉煌,为全面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团结奋斗!
夯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层基础。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
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提升普法工作质效,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优化律师法律服务,提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能力,拓展公证服务业务领域,推进司法鉴定行业高质量发展,深化仲裁机构改革发展,服务基层依法治理。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指导基层做好县、乡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中心)实体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加强民族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加大信息化建设和推广应用。不断优化完善和推广应用12348青海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电脑端、移动端、智能终端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定制化、个性化的法律服务功能,加强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形成公共法律服务大数据,为服务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数据支撑,为群众获取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奠定基础。
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援助法》。开展《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1周年宣传活动,加大困难群众和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法律援助工作,以贯彻民法典为契机,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保护自身权益,优先运用民事法律手段解决矛盾问题,更好运用民事公益诉讼机制维护公共利益。
新年快乐!!
来源:青海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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