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开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境界(非公有制企业党建要求)
新时期,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层次,开辟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新境界,促使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做好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社会基础,扩大党的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
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制度,做到循序渐进与强化领导相结合。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党委班子领导干部每人联系1—2家社会组织指导其党建工作,现场解决组建工作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做到抓进度、抓指导,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工作格局。定期研究、部署和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组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和社会组织负责人联系制度。争取负责人的支持,做到教育引导和物质激励相结合。县乡两级党委要不定期举办负责人培训班,通过现身说法,增强企业负责人对党建促进企业发展的鲜活例证的感性认识。注重从经济上设置激励企业,通过减免税收等手段,让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此外,县级财政拨付专项党员活动经费,县级组织部门把企业党员缴纳的党费全额返还给社会组织党组织,使企业减少投入。
建立非公企业党建经费补助制度。在收取的党费中返回或下拨部分数额,用于非公企业党组织阵地建设及活动开展;已成立党支部的非公企业应积极成立党办、宣传部等配套部门,并在制定全年经费预算时,在依托的相关部门预留相关党组织活动预算,确保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和党组织活动能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