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以“四部曲”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积极构建“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常态,以“四部曲”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奏响“引领曲”,掀起党建学习潮
一是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书记讲党课、“三会一课”等制度,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结合“大讨论”活动建立“3 3学”一体化学习机制,组织政治理论学习30余次、组织干警外出学习培训10余次,实现干警政治培训“全覆盖”。
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构建党组统一领导、政治部牵头主抓、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常态化流毒清理工作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地落实,筑牢干警思想防线。
三是以党建带队建,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日活动,通过参观廉政教育活动室、李裕智烈士墓、托克托县博物馆、云中农耕文华苑,走访慰问老党员、唱红歌庆祝建党101周年、邀请检察人讲述传统故事、开展“青年理论学习班”等活动,提升干警党性修养。
奏响“规范曲”,落实党建责任制
一是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完善和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党组书记、支部书记的责任。坚持各分管领导分工负责、职能部门推进落实,把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检察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检查,自觉把党建工作融入队伍建设和检察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保障检察工作健康发展。组织召开2021年度民主生活会和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2022年度托县检察院党建工作要点》。
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严格“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召开党组会22次,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工作及党建重点任务、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精神进行及时研究部署。
三是组织开展各种形式教育实践活动,增强检察人员理想信念,激发干事创业工作热情。组织党员干警革命烈士纪念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举办建党101周年主题党日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队伍爱党爱国、团结一心、无私奉献的斗争精神。
奏响“阵地曲”,夯实党建根基
一是强化党支部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支部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年轻化、知识化的特点明显。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新形势下机关党员发展工作。今年接收发展对象1名、入党积极分子4名,转入党员1人,转出党员2人。持续完善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七一”期间走访慰问老党员和困难老党员2名。
二是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参加上级院组织的公务员初任培训、聘用制书记员技能竞赛、优秀公诉人竞赛等活动,推动队伍素能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力乡村振兴,落实疫情防控。组织党员多次深入帮扶村开展调研走访,了解村民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村民解决实际困难,并送去米面油等慰问品和慰问金;对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家庭提供司法救助。
奏响“能力曲”,强化党建引领
坚决打好能力作风建设攻坚战,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打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一是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检察业务工作、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环节。领导班子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今年以来累计记录报告“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7人34件;扎实开展集中治理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专项活动,组织干警填报自查报告表,签订“十一严禁”承诺书,撰写自检材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拧紧从严治检责任链条。
三是政治业务素能齐抓。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党委《实施意见》为牵引,一体强化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先后派出20余名干警外出学习交流,进一步增强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制定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检察干警全员、全面、全时考核管理体系。对检察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0余名同志,予以通报表扬,着力营造实干立身、争当出彩的浓厚氛围。
四是创建党建亮点品牌。着力打造特色党性教育品牌,以廉洁教育活动中心为载体,以检察文化建设为依托,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党建文化的宣传、辐射、传播作用,吸引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来院参观交流。截至目前,已有10余家单位,总计200余人参观学习,接受党性教育。
来源 | 托克托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