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仑:为党建经费使用画下“底线”和“红线”
“外出党员活动,不能随意增加旅游项目;不能滥用党员活动经费;严禁组织公款吃喝;不能用党建经费以党员活动名义滥发福利。”近日,“北仑纪检”微信公众号向全区党员推送了“纪律讲堂”专题,以典型案例、图文漫画、制度规定相结合,宣传北仑区新出台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党员上缴的党费到底用在了什么地方?是不是用得规范透明有效?最近,北仑区出台了全国首个县级《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党建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细致的规范。
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在组织生活、党费缴纳等方面更加规范。2016年,北仑全区缴纳党费190余万元。这个不小的“资金池”,必须进行有序管理。为此,北仑区以中央、省、市关于党建经费的相关规定为依据,结合本地实际,专门出台了《北仑区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试行)》,从经费的来源与划拨、经费的使用范围与标准、经费的使用程序与管理、经费的监督与检查四个方面对党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区财政投入的党建工作专项经费按每名党员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党建工作专项经费要确保50%以上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活动”……在该《办法》中,北仑为基层党建经费的管理使用划出了明确的“底线”,确保每个基层党组织都能“有钱”开展组织生活和内部激励,尤其是为点多面广的两新组织开展党建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不仅画“底线”,还要画“红线”。为了确保每一笔党费都用在刀刃上,该《办法》还对开展党员教育管理活动的内容、地点、用餐等做出限制性规定,严禁借党建活动名义安排公款旅游、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