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砂、不正确履职……攸县、云龙多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网络配图)
株洲新闻网8月13日讯(记者 陈彦圻 通讯员 纪轩)近日,攸县、云龙示范区纪工委相继通报了6起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处分。
攸县网岭镇株形村燕子窝砂场非法开采田砂等问题
案情:2017年1月至2018年4月期间,网岭镇株形村燕子窝砂场在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非法开采田砂、违法占用基本农田,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处理:2018年7月,攸县国土局党组成员、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文金伟,攸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执法队队长邱建辉,攸县国土局网岭国土所所长贺勇,网岭镇党委委员刘国平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攸县国土局局长周卫国、网岭镇党委书记刘丰华、网岭镇镇长尹朝规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株洲市童美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侵占山林地问题
案情:今年5月,株洲市环保督察组对中央督查交办的株洲市童美烟花鞭炮有限公司侵占山林地问题进行“回头看”检查时发现,山林地重新造林成效不明显,此交办件办理部门工作不认真、不踏实,虚报瞒报整改结果。攸县渌田镇人民政府林管站站长龙珠生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攸县林业局副局长谭张陈、攸县林业局林地股副股长周礼芳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交办件整改工作回复不实的问题分别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
处理:7月,谭张陈、周礼芳、龙珠生3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攸县林业局局长何勇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违反工作纪律典型案例
案情:2016年,在学林街道太平桥安置房分配工作中,王燕、凌立志等人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制定安置房分配方案时不细致,分房工作安排不周密,未认真进行检查、未安排专人复核现场资料,导致安置户唐桂辉户超指标分配安置房且少计算房价,造成不良影响。
处理:2018年7月20日,经云龙示范区纪工委研究并报示范区党工委同意,给予负有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的时任学林街道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站站长(分管街道安置工作)、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副组长王燕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学林街道安置办主任、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成员凌立志党内警告处分;对负直接责任的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成员康玲(聘用人员)、黄丹(聘用人员)、易俊(聘用人员),由学林街道对三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取消三人2018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按《学林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确定三人2018年度绩效考核为C档,扣发三人2018年度考核奖金2000元;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学林街道党工委书记、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政委谢意新,学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安置房分配工作小组组长刘立峰诫勉谈话。同时,为加强全区工作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责令学林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作出深刻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