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建设年丨以业务数据管理为抓手 助推办案质效全面提升
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是把握全局、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对检察工作实行科学管理、有效监督的重要手段。清远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室以业务分析研判为抓手,让数据服务工作部署和司法办案,促进检察业务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检察专业化水平。
一、严抓数据监管,打牢数据基础
严格数据日常监管。通过流程监控、收送案审查、质量评查、信息公开等多种途径,加强业务数据日常管理,对案卡信息填录不及时、不全面、不规范、不完整等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与办案部门沟通修正,保证业务数据“日审核、日反馈”。
建立业务数据月通报制度。每月发布《全市检察机关统计数据核查情况》,对全市检察机关案卡填录问题进行实名通报,要求承办人三日内修正完毕,同时对修正情况进行抽查,跟踪整改落实情况。针对数据填录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梳理出《案卡填录说明汇总》并下发各基层院,要求各基层院加强学习,确保填录数据真实准确。
建立业务流程监管员制度。业务部门设置流程监管员,负责与案管室相互通报网上业务监督管理情况,配合开展案卡填报情况的专项核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核实修正。
二、优化数据服务,开展动态分析
根据每项业务实际需求,不断丰富业务分析报告形式,覆盖更多的数据类型,为业务部门提供更详细的数据查询服务。细化“案件-比”除了提供“案-件比”的最终数值,还提供“件”的各个流程、环节的具体数据,方便业务部门深入分析造成“案-件比”较高的因素,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提升办案质效。2021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比”为1.09,同比下降了19.52%,相当于压减了778个非必要办案环节。开展业务动态分析,结合上级院的数据通报及往月业务数据,对主要业务数据及实时数据变动较大的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及时掌握数据变化原因和业务态势,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参考。
三、深化分析研判,提升工作质效
制定《清远市检察院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试行)》《清远市人民检察院“四大检察”业务融合会商工作办法(试行)》,成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小组,每月开展一次会商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办案质量、数量、效率、效果等方面深入剖析,结合与全省排名进行横向比较以及与往年数据进行纵向比较,列出本地业务的优势和劣势,引导业务部门补强短板弱项。下发《全市检察机关工作主要情况通报》和会商纪要,让基层院及时了解全市办案数据,提高分析研判质效,促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