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123”工作法 绩效考核促发展

今年以来,天津港保税区税务局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不断强化绩效管理,通过践行“123”工作法,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指挥棒”和“推进器”作用。

成立一个“小组”,推动重点工作落实落地。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绩效工作领导小组,以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确保党建和绩效责任层层压实、作用层层发挥。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机关建设、正风肃纪等重点事项纳入区局考评工作。建立领导小组例会、工作动态通报制度,针对创先争优、纳税人满意度、退税减税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协同各部门联动配合,凝聚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落实两份“表单”,确保重点工作有效推进。充分发挥绩效管理主抓手作用,加大督办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开展有力、落地有声。“提醒单”由考核考评科向指标承接部门发出,及早告知各部门指标期限,及时跟进绩效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督办单”对完成进度慢、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工作进行通报,并由绩效工作组和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完成,进一步营造“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干事创业氛围。

召开三类“会议”,分层次推进绩效管理。面向全局组织召开绩效工作会议,总结绩效考评情况,通过分析工作情况进展、明确整改落实具体路径,为重点工作的深入开展明确了方向。召开专题会议,组织科级以上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确保全局上下深刻领会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精神实质,调动全体干部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各项税收工作提质增效。召开绩效推进会,由区局党委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参与,逐条研究各部门承接的市局考评指标,并研究下一步工作举措,做到绩效工作与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使绩效管理成为创先争优的强劲动力、事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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