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迎二十大 – 三分院落实党建责任,推动“两个全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三分院机关党建责任落实,三分院党组对机关党建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印发了《中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任务分工方案》《关于推动分院机关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实施意见》,召开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举办党支部党建业务培训,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三分院细化党组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十四项任务安排,明确牵头领导和责任部门。在每年向市院党组报告履责情况、每半年至少召开1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为党员上1次党课、优化分院“季度之星”评选项目、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完善考核评价、保障机关党建工作经费列入单位预算等方面,均作出具体安排逐一推进,切实把机关党建纳入分院工作总体布局,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
三分院细化推动党支部“两个全面”的十九条措施,明确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机关党委履行直接责任、党支部履行具体责任的责任链条。围绕落实“三会”频次、增强党课感染力、提升主题党日活动实效、规范组织生活会、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推进“机关先锋行动”、打造“一支部一品牌”等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扎实推进“四强”党支部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真正把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渗透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
为推动党建责任和“两个全面”落实,8月25日下午,三分院举办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支部委员党建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市级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部李宋同志作《在推动“两个全面”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创新点》专题辅导,旨在使党务干部深刻认识党支部两个全面的意义,厘清支部基础工作长期存在的一些疑惑,进一步提高落实责任的能力,在推动“两个全面”上、党建工作提升上有新突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