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会议管理制度(品质会议管理制度内容)
管理制度及规范
第140篇
品质会议管理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规范品质会议管理,健全品质沟通管道,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质管理的各项会议,除遵照公司有关会议规定外,依照本制度处理。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制度规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品管会议规定
2.1会议类别
品管会议可分为例行性会议与临时性会议两大类别。
2.1.1例行性会议
公司品管例行性会议有:
(1)年度评审会议
进行品质管理体系评审,确认是否持续有效地运行;讨论确定公司年度目标、策略。
(2)内部稽核会议
组织品质稽核小组对品管体系运行状况作定期稽核,分为起始会议与结束会议。起始会议作稽核前说明,结束会议作稽核报告。
(3)月度品管会议
对上月品质状况作检讨,就重大品质事项达成决议,制定次月品质管理的各项工作计划,是本公司最重要之工作会议之一。
(4)改善提案委员会会长
对改善提案及其成果进行评估,评选优秀提案,并制定次年度改善提案工作推行目标、计划。
(5)QCC推行委员会会议。
对QCC活动进行总结,并制定次年度QCC活动推行目标与计划。
(6)QCC成果发表会
由各QCC发表推行成果,QCC推行委员会进行评审,表彰优秀的品管圈。
(7)周品质检讨会
对上周品质状况作检讨,及时解决品质问题,落实月度品管会议与计划,确保达成品质目标。
2.1.2临时性会议
临时性会议由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或品管主管依需要建议召开,一般召开时机有:
(1)发生重大客户抱怨或退货时。
(2)制程重大品质问题发生时。
(3)供应厂商发生严重品质事故时。
(4)发生严重违反公司品管体系的重大事件时。
(5)重大品质贡献,突破或其他需大力表彰或宣导事件发生时。
(6)其他必要时机。
2.2会议管理规定
除遵照公司有关会议管理的规定之外,还应遵照下列规定处理。
2.2.1一般原则
(1)例行性会议如已规定具体会议时间,则不另行通知;如未规定具体会议时间,应提前两天以上通知各参加人员。
(2)例行性会议如有变更,原则上应提前半个工作日通知各参加人员。
(3)临时性会议原则上应至少提前一小时通知参加人员。
(4)会议参加者必须准时出席并签到,因故无法到会者,事先须向主持人或会议主席请假,并取得许可,原则上还须派代理人出席。
(5)会议应事先明确主题,与会人员应依据本职工作做好各种准备(包括资料、数据、样品等),并做好工作安排。
(6)主持人应控制会议时程,尽量在规定时间内结束会议。
(7)会议决议的落实实施情况,由会议主席指定人员追踪,并作为下次会议追踪议题之一。
(8)会议应有会议记录,并依规定分发相关人员。
2.2.2会议记录
(1)由会议主席指定参加人员中的一个人担任会议记录工作,必要时,也可安排一名非指定之参会人员作记录工作(如助理或文书)。
(2)重要会议的会议记录,经会议主席签认后,复印分发或传阅参会人员或相关人员。
(3)对会议决议涉及的具体工作安排,须确认追踪结果,由会议记录者填写《决议事项追踪表》,并作追踪工作。
3.月度品管会议实施办法
[注]其他例行性会议可参照制定实施办法。
3.1会议的目的
(1)总结检讨上个月的品质状况。
(2)就重大品质事项达成决议。
(3)制定次月品质管理的各项工作计划。
3.2参会人员
(1)会议主席
总经理担任会议主席,总经理无法出席时,由其职务代理人担任会议主席。
(2)主持人
管理者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其无法出席时,由品管主管担任主持人。
(3)参加人员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主管、品管部主要干部。
3.3会议时机
(1)月度品管会议每月5日14:00-17:00召开,遇节假日顺延一天。
(2)会议时间如有变更,经总经理核准后,由品管部负责通知。
3.4小时前准备
(1)品管部负责于每月4日将各部门品质状况月报表汇总、填妥,并转发各与会人员。
(2)上次会议决议事项的各责任人员须在决议规定完成期限之前,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事项。
(3)管理代表在4日前应再度对各决议事项完成情况作追踪确认(可授权他人进行)。
(4)各与会人员依本部门品质状况准备必要之资料、报表或样品,以便在会议上报告或讨论。
(5)各与会人员应于会议开始前5分钟到达会场。
3.5会议议程
(1)会议开始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2)追踪上月会议决定议事项完成情况
由主持人追踪人上月决议事项,各担当责任人员简要回答完成状况,其他人员可提出异议或补充。
(3)各部门品质状况报告
由品管部主管或各品管单位干部报告各部门上月品质状况,简要报告主要数据,并就重大品质事项提出分析或报告。
(4)沟通协调事项
各与会人员提出需与其他部门协调之事项、由相关人员讨论处理。
(5)会议主席工作指示
会议主席就相关问题向责任人员提出质询、赞扬、指示或要求,并就公司的品质经营方针或下月行动计划作出指示。
(6)形成会议决议
记录人将会议中达成的重要决议事项作整理,交由主持人作陈述,各与会人员可提出异议,若无异议则确认为决议事项。
(7)会议结束
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3.6小时后工作
(1)由会议记录人员将会议状况整理成《会议记录》及必要之《会议事项追踪表》,呈管理者代表、总经理审阅。
(2)《会议记录》应分发各与会人员人手一份。
(3)《决议事项追踪表》应分发至相关责任人员。
(4)各决议事项之担当者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要求之工作事项。
(5)各与会人员应将会议精神传达本部门相关人员,并贯彻至日常工作中。
(6)管理者代表(或授权品管部)对会议事项作确认追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