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品管理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品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流程,明确办公用品领用审批权限,降低办公成本,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在办公用品领取方面的管理规定。
3职责
3.1行政部为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即办公用品的请购、入库、发放等相关工作,确保办公用品领用工作的有序开展。
3.2办公用品领用范围限于集团公司、开创和永联办公区域。
4规定内容
4.1办公用品请购
4.1.1行政部根据《最低库存清单》进行备库,凡物资低于最低库存清单数量的,则由行政部负责填写《请购单》并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进行采购;
4.1.2若采购物资超过库存清单范围的,则由需求部门提交书面《请购单》并注明名称及规格、单位、数量、需求日期、请购原因,经请购人、部门经理、条线主管总监签字确认后,交行政部进行采购;
4.1.3行政部根据《请购单》内容联系供应商明确送货时间、地点,并对其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办公用品方可开具《收料单》入库,通知需求部门领取。
4.2办公用品领用
4.2.1需求部门接到行政部通知后,应及时至行政部领取办公用品,同时在《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领用。
4.2.2行政部应根据先进先出原则发放办公用品。
4.3其它
4.3.1行政部需建立办公用品《最低库存清单》并定期更新,《最低库存清单》经部门经理审核,管理总监审批后进行备库,原则上不常用的办公物品不做备库;
4.3.2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有行政部相关人员对办公用品进行盘点,对库存物质及时清理,以减少库存和杜绝浪费现象;
4.3.3行政部需建立办公用品领用台账并及时做好登记,于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的办公用品领用情况进行统计并发送集团公司财务部备查;
4.3.4U盘、SD卡、电脑键盘、鼠标、电话机等属低值易耗品的物资按《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执行。
5附则
本规定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颁布,并自发文之日其正式生效。
6相关文件
6.1《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
6.2《最低库存清单》
7记录
7.1《请购单》
7.2《收料单》
7.3《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行政部提出;
本规定有行政部经理修订;
本规定由管理总监审核;
本规定由主管副总裁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