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枣庄改革完善科研经费管理(枣庄市科学技术局)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网_政务联播】

为推动“工业强市 产业兴市”战略的实施,枣庄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等6大类24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

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简化预算编制,推行“材料一次报送制度”。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申报具体科研项目时,除单台(套)50万元以上设备费外,其他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无需提供明细。设备费外的其他费用,无需编列预算科目

优化科研经费管理。在人才类、基础研究类、软科学类科研项目中逐步全面推行经费包干制,项目经费不再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无需编制预算,实行定额包干资助。项目负责人在确保将经费全部用于设定工作任务相关支出的前提下,自主决定经费使用。进一步提高科研单位、科研人员的自主权,为支持枣庄市科技创新研发能力的提升创造宽松环境。

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提高间接费用比例,项目承担单位可将间接费用全部用于绩效支出,并向创新绩效突出的团队和个人倾斜。项目承担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式和比例在充分听取本单位科研人员意见基础上进行约定,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纳入项目承担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并单列,不作为调控基数,符合规定的可减征个人所得税,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意见》提出,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调整、后续支持的重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加强项目绩效管理,引导科研资源向优秀人才和优秀团队倾斜,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将绩效管理嵌入项目管理,确保预算管理与绩效管理一体推进。(通讯员 王福帅 记者 张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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