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结余经费管理,提升科研效能(优化结余经费管理,提升科研效能)
近年来,我国全社会研发经费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9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随着我国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优化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效能的重要意义更加凸显。
10月16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开幕,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时指出,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健全新型举国体制,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开放创新生态。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科技投入大幅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从2012年的1.03万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2.79万亿元,居世界第二位;基础研究经费从2012年的498.8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1696亿元,增长240%。
随着我国科研经费投入的不断增长,优化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提升科研经费效能的重要意义更加凸显。
结余经费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结余经费一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通过结题验收时尚未列支的项目预算资金。项目结余经费产生的原因较多,存在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主观方面包括:项目负责人报账不及时导致的结余;担心后续缺乏项目立项,采取保守性经费开支导致的结余;多渠道立项支持,项目经费超出研究开展所需导致的结余;项目负责人原计划购买的仪器设备由于找到共享资源,取消采购计划而导致的结余等。客观方面则包括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原计划的差旅、会议等延期或取消导致的经费结余。
结余经费管理作为科研经费管理的最后一环,关系到科研经费使用效率、科研经费综合绩效评价、科研经费全过程和全环节管理目标的实现等,优化结余经费管理是科研经费管理的重要内容。科研经费管理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创新结余经费使用及管理的方式,提高结余经费使用效益,以强化科研人员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事实上,国家和各级各类科研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结余经费管理,纷纷出台政策规范结余经费管理。《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综合绩效评价后,结余资金留归项目承担单位使用。项目承担单位要将结余资金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直接支出,优先考虑原项目团队科研需求,并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均提出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健全结余资金盘活机制,加快资金使用进度。
多措并举优化项目经费管理
优化项目结余经费管理需要与科技体制改革,科研项目管理紧密结合,需要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科研人员的共同参与。一方面要优化项目研究过程中的经费使用和管理,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动态跟踪经费使用,对经费剩余进行及时提醒,有效减少项目结余经费;另一方面要优化项目承担单位结余经费管理方式,构建完善的结余经费统筹机制,给予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结余经费使用权,提高经费使用效能。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制度建设是优化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建议有关部门基于现有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涉及结余资金管理的内容,加强调查研究,在深入了解项目承担单位经费管理人员、科管人员、科研人员等在结余经费管理和使用方面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制定结余经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让项目负责人和经费管理人员在结余经费使用和管理中有章可循,真正优化结余经费管理,提升结余经费使用效能。
二是可适当延长项目资助周期,提高资助额度。
随着我国科技投入的持续增加,为切实保障科研人员能够较长时间关注某一领域的研究、深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可以适当延长项目研究周期,提高项目资助额度,从而使科研人员可以根据项目研究实际进展合理使用项目经费,更有利于高水平科技成果的产出,提高科研项目整体绩效水平,从而有效减少结余经费,提升科研经费使用效能。对于确实存在的项目结余经费,在符合国家财政规定的情况下,建议项目管理部门给予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更大的结余经费管理权和使用权,加快结余经费使用进度。
三是强化经费信息化管理,动态跟踪经费使用。
为切实保障结余经费规范有效使用,应强化项目经费信息化管理,做好统筹设计,打通科技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经费管理系统,建立经费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使项目管理部门能够及时了解项目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经费结余情况,做到动态化跟踪。此外,还应充分利用好项目经费数据,全链条、动态掌握项目资金拨付、经费使用、经费结余、经费单位统筹情况等信息,完善系统预警功能,对经费执行进度不合理、结余较多的项目负责人实时提醒,为开展相关结余经费政策制定、科学决策提供相关支撑。
四是推进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优化项目结余经费管理,规范经费合理使用,其中一个有效方式就是推进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打通项目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信息系统,构建包括项目经费申报、经费使用、经费报销、经费绩效评价等内容的财务信息平台。开展财务数据分级分类管理,所有适宜公开的信息都在该信息平台予以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畅通公众投诉、举报等监督渠道。同时,加强科研人员科研诚信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规范项目结余经费使用,防止结余经费使用不当的情况发生。
五是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项目综合绩效评价是指项目执行期满后,根据合同的约定,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和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保证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有效性,首先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将项目经费使用以及经费结余纳入评价指标体系中,引导项目负责人重视项目经费及时、规范、高效使用;其次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法,避免单一评价方法的局限性导致评价结果的偏差,实现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最后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后续支持资助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价优秀的,优先给予立项经费支持,对于评价较差的,在后期项目申请中予以重点关注,作为立项支持的重要参考依据。
六是鼓励创新实践,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经验。
政策文件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落实。若干意见规定改进结余资金管理由项目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双方应当协同共商推进落实,项目管理部门要鼓励项目承担单位创新结余资金管理实践,推动承担单位创新举措落地生效,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对结余资金管理政策文件制定和结余资金管理取得成效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管理部门要及时宣传推广其新颖性、实用性的政策和具体措施,供其他项目承担单位参考和借鉴。
(郭蕾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高级会计师、经费管理处处长,高亮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
来源:科技日报